男子鬧市10分鐘兩次偷肉 稱為孝敬母親

發表:2008-06-14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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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鐘之內,一名戴著眼鏡、衣著整潔的男子在鬧市兩次偷肉時被市民發現。當這名男子被移交到派出所後,男子說出了實情,他偷肉一是為了自己吃,二是送給母親。

被抓

男子不到10分鐘偷了兩次肉

昨日上午9時50分,在鄭州市同樂路河南省紅十字血液中心門診部對面的一家放心鮮肉店門前,來買肉的張大爺剛把買好的肉放進三輪車裡,一男子順手就把肉拿走了。

放心鮮肉店老闆黃先生說,也就一轉眼的時間,老人扭頭扶車把時那名戴眼鏡的男子就把一袋子肉給拿走了。"我看見後就急忙喊,老人和市民聽到喊聲後急忙上前把男子抓住。"

男子被市民圍起來後,在市民的勸說下男子給了張大爺50元錢,張大爺就把肉給了男子。可是,不到10分鐘的時間,男子在同樂路與東三街交叉口附近一肉店門前再次偷肉時被市民抓住。

市民宋先生剛在同樂路與東三街交叉口一肉店內買肉出來,他說:"我把肉放在車子前面的簍裡,扭頭踢車支架時男子就把肉給拿跑了,我趕緊上前向西追去,男子沒跑多遠就被市民攔下了。"

當附近商戶和市民再次把男子圍起來時,宋先生才知道,這名戴眼鏡的男子不到10分鐘時間已經"作案"兩次。

自述

肉太貴,想吃但不想掏錢買

在南陽路派出所裡,男子說他叫王勝利(化名),今年37歲。下崗五六年了一直沒找到工作也沒結婚。

王勝利說,他兜裡本來有50塊錢,但不想掏錢買。"現在的肉太貴了,我想吃又不想掏錢。今天到同樂路那裡順手拿別人一兜肉,被市民發現後就把兜裡唯一的50塊錢給了人家。當時我就想今天的運氣不會這麼壞吧,就偷了第二次,沒想到又被市民發現。"

"你買肉是自己吃嗎?"所長鞠德榮問。王勝利紅著眼睛輕聲細語地說:"我想自己吃些,再給母親送點兒。"

據王勝利說,他的父親去世得早,母親最近跟著哥哥過。"端午節時母親還拿了些粽子來看我,我想過節後去看看她,因為她也很久沒有吃肉了,我就想給她拿點肉。"

家人

男子下崗後患有抑鬱症

上午11時40分,記者和民警一起來到農業路與南陽路交叉口附近王勝利的哥哥家。

在這個不足60平方米的三開間裡,只有一個房間裡有個像樣的衣櫃和一臺21英吋的老款電視機。

王勝利的母親劉老太太說:"自從五六年前下崗後他就像變了個人,不愛說話也沒朋友。有時候還摔家裡的東西,後來去醫院檢查後才知道他得了抑鬱症。"

得知兒子偷肉是想來看她時,近80歲的母親含淚說:"他有這份孝心就中了,我不指望他給我買東西,他能顧住自己就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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