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輸血染艾滋的上訪人士王小巧被判刑

作者:心語 發表:2008-08-21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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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輸血染艾滋的上訪人士家屬王小巧被當局以"敲詐勒索罪"判決有期徒刑一年,其家人及辯護律師均認為判決不合理,律師為此已提出上訴。自由亞洲電臺駐香港特約記者心語的採訪報導

奧運召開期間,當局持續打壓愛滋病維權人士。繼多名愛滋病活動人士,段軍,朱龍偉及李喜閣等人受當局打壓,拒發簽證而無法到外地交流學習之後,再有因輸血感染艾滋人士的家屬王小巧因上訪而被判刑。據海外博訊網星期四的報導,河南新蔡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決王小巧有期徒刑一年,一審法院判決認為"王小巧未徵得家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以其親屬的莊稼受到燒窯污染為由向他人索要錢財4800元。

王小巧丈夫星期四向本臺表示,當局羅織罪名將他妻子逮捕並判刑,實際上當局就是為了報復他們夫婦幾年來為愛滋病奔走上訪的行動:"她被判了一年了,當局說她向對方勒索錢財那是一個藉口,因為她的莊稼受污染,是應該獲得賠償的,又因為她經常上訪,政府報復。

記者:為何您們認為此舉而招致當局打擊報復呢?

王小巧丈夫:因為就是在上訪路上,要她回來卻不回來,所以就把她抓走了。

河南農民王小巧的丈夫張先生在96年因工傷接受輸血時感染愛滋病,但是直到7年後病發時才得知,於是王小巧便找政府協助,但政府沒有給予援助甚至也不願為她立案,王小巧只好開始上訪,卻又受到當地政府不斷打壓。去年11月27日世界愛滋病日前夕,她正在河南省鄭州市上訪時被警察帶走,並以敲詐勒索罪被逮捕。王小巧丈夫告訴本臺記者,當地縣委書記戴文結曾警告王小巧,如果她再繼續維權上訪便要她後果自負

記者於是致電王文結查詢:

記者:您知道王小巧嗎?她是為愛滋病上訪維權的,但據說您給她發了簡訊要她不要再去維權,否則要她後果自負?

王文結:我現在開會,妳等下再問。

記者:我知道,但是否有這事?

王文結:我記不得了。

王文結一再聲稱對事件已沒有印象。王小巧的辯護律師常先生告訴記者,當局的判刑極不合理,因為根據中國敲詐勒索罪的構成是要有非法佔有目的,但這4,800 塊錢應該說是民事侵權的協商賠償。常律師說:"我認為這就是民事侵權,她在維權過程中採取一些技巧及手段。我認為必需要在過程中為她帶來非法的利益,那才構成犯罪。"常律師表示,他已向當局提出上訴。

本臺在早前的報導曾提到,王小巧家的莊稼受旁邊窯的污染極其嚴重,產量下降,王小巧把事件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舉報,執法人員就進行查處,窯主找到了王小巧,雙方達成賠償4,800塊錢私了協議。在雙方以錢私了後事件就告一段落,當地有關部門並沒再追查,直到王小巧在世界愛滋病日前到省裡為丈夫上訪,才再次被公安翻舊帳並立案。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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