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死在派出所 母親上訪送進看守所

作者:songdebao 發表:2009-01-2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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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6月7日我父親因燒麥茬被棗莊市市中區稅郭鎮安城警務區傳喚至警務區後死亡.我父親出事後,我家人去要個說法,他們竟然相互推委,派出所推脫說:警務區不屬於派出所管理;又找政府,政府又推到派出所。當時想去把我父親的屍體拿出來,他們不讓,由於我的衝動打了一個警察然後又闖鬧了市政府會會議室,他們就以此理由,強行把我兩個叔拘留並罰款5000元。並警告:如果不把宋修成火化送殯,二人別想出來,並對二人判刑。當時棗莊的律師沒有敢接這個案子,他們說上面對他們使壓。我家也沒有懂法律的,開始抓人了我本家那些人都怕了,怕被抓,怕在出現我父親這樣的事,擔心我叔在看守所受罪。在派出所的強制要挾下,只好同意!問他們如何處理這事?他們說送完殯後就處理!我家人要求放我叔出來好送殯,他們最後只放一個出來。公安機關並對我父親做了屍檢鑑定,當時說是從濟南來的專家什麼國家十大法醫,後來才知道就是我們區的。但是鑑定書遲遲沒有下來,在我叔的在三追要下,為矇混我家人和社會的議論,鑑定書含糊其詞,避重就輕,違背事實真相。把我父親入土後問派出所,他們說他的死和我們無關,你們要是覺得是我們原因,你們就去告吧!法院怎麼判就怎麼辦!這不是~~~

我母親嚥不下這口氣,為要個說法走上了艱辛的上訪路!並遭到了惡意的阻撓,一次次去,有時連北京還沒到就被當地的人給強行拉了回來!到北京也進不去,門口都是截訪人,你說你是棗莊的,立馬就被拉走,要不走就說你擾亂辦公秩序!強行拉回說回去處理,回來後就讓回去等信!07年鎮上以扶貧救濟給了九萬六讓我母親在寫有"宋修成因病死亡和政府派出所無關,以後不准上訪,如在上訪上一次拘一次並判刑一年"上簽字(這是我母親上訪材料上的,因為家裡確實困難沒有經濟收入。1月20日派出所找我談話,我在網上發的帖子他們看到了,說我寫的不真實,並拿我母親簽的協議給我看,上面沒有寫"以後不准上訪,如在上訪上一次拘一次並判刑一年",協議我之前一直沒有見過)。我母親拿到九萬六後又去上訪! 怎麼和派出所無關,我母親一直認為是和政府簽的!

每逢北京有會議或重大活動,他們就會把我母親拘留軟禁,一共兩次行政拘留一次10一次20天,多次派人在家24小時看守軟禁出門都有人跟著或送到別的地方軟禁起來,說是學習。我家親戚也都被村和政府喊去談話後,全都反對我母親去上訪,勸其讓我媽認了,別在上訪了。我知道他們受到威脅。

08 年3月北京召開兩會我母親被抓走軟禁一個月。放出來後又去北京上訪被截回來後,鎮派出所所長讓我母親回家寫一份家庭損失,我母親先沒寫,後所長又來我家讓我母親寫說你不寫我怎麼去給上面協商!08年6月16日交上,上面寫了家庭損失共207萬,其中寫有我父親生前在我叔水泥廠做銷售,我父親去世後廠子沒人銷售、欠款(我父親賒的水泥欠款)等原因倒閉190多萬。我母親把這個損失也寫了進去。但是我母親並不是要這200多萬(當時由於要帳的去我叔家我媽覺得也有我爸的願因,我嬸子讓寫上,這個也算是給家庭帶來的損失吧!),在最後一段上面也寫有: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依法合情合理給予補償。七月十多號鎮派出所又來我家向我母親核實一下賠償問題,為什麼會有這200多萬,然後又讓我母親簽字!(具體上面怎麼寫的我不知道,我在法院問主審庭長,她說我沒有權利看)

08年7月24日鎮派出所所長來我家送了一份告誡書,說明奧運期間嚴禁無理上訪鬧事,違者依法處理。對其說勸並讓我母親簽字!

7月26日從家中我我母親喊去談話,對我母親再次教導不准上訪,我母親說只要你們給處理我就不去,我就給你們幾天時間,不給個說法我就去。

7月27日我母親在家正在幹活,派出所來人說去協商,到派出所直接逮走。

7月29日棗莊市市中區公安分局以誣告陷害、敲詐勒索罪逮捕羈押在棗莊市看守所。

8月7日棗莊市市中區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批准逮捕,羈押在棗莊市看守所。

10月17日開庭,沒有當庭判決!我請的律師對我母親做的無罪辯護!散庭時律師還很輕鬆的和主審庭長說這怎麼能構成犯罪呢。開庭前我也諮詢了幾個律師,他們都說我母親這些罪名不成立,構成不了犯罪!

問律師怎麼還不出結果?律師說:上面出面了,他們想對你母親判實刑,我雖然是辯護無罪,但是法院也不聽我的啊!我叔找熟人去問,法院讓給我母親做工作,只要我母親認罪並保證以後不在上訪,還有我家人和村的擔保,就可以判緩刑!主審庭長說只有在認罪態度好的的情況下才能有判緩刑的可能!
12月2日在法院羈押室見到我母親,我母親先是不認,後在我叔等法院主審庭長的勸說下,沒有明確表態認!後又送回看守所!

法院不開庭也不判?我叔又去找主審庭長說一定會讓我母親認,你們開庭吧!主審庭長說:檢察院不開口他們也不好開庭!判不判法院還要問檢察院?

12 月月底檢察院的去看守所核實看我母親到底是認還是不認?結果被我母親罵了回來,說就算死裡面也不認了,你們要判判吧!出去連法院一起告!在去找法院,不是說檢察院在開會就是法院裡有事,一直拖,現在又開人代會,幾個院長都開會去了,說等會議結束。院長回來合議後一月中旬就出判決!

09年1月12日我又去法院問還開庭嗎?主審庭長說不開了直接等判決!你回家等判決吧!

13日法院給打電話來說在讓勸說這是最後一次!

1 月14日在法院見到我母親,我母親不認,你們覺得我有罪你們就判,沒罪就放了我,我是不會認的。我問主審庭長現在已經超出判決日期了你們為什麼不判?她說檢察院申請延長,我們只能延長了!(可是就算延長現在也超出了延長期了!)你們說要判,我們不認現在判就是,你們不是合議完了嗎?她說你們一直再勸,現在還的等院長開完人代會後在合議!

1月19日在去問法院,法院說檢察院又申請延期1月16日申請延長!現在不在法院的流程內了,有什麼不明白去找檢察院!不是說不認就判嗎?怎麼又轉到檢察院怎麼是第二次延期了~

去檢察院問檢察院說,他們有權申請延長,是合法的延期!法院轉給我們我們只能延期!

去市人大他們也說只能問問,這個還是的需要去找檢察院!畢竟是檢察院現在處理!??? 這麼清楚的案子,需要一而在的延期?既然沒有準備足為什麼還要起訴?他們究竟還要拖到什麼時候?

拖了三年的上訪,然後在這樣拖下去嗎?他們有的是時間,能耗的起,他們那是工作還拿工資。不就是想壓嗎?壓的我母親認罪為止???

派出所一直說我父親的死和他們無關,並對外喧說我父親是心臟病死的!這個讓我們如何接受!如果是心臟病,我真希望遺傳在我身上,那樣我就在也不追究任何責任了!我父親在做銷售以前是搞運輸的,發生在他身邊的大大小小車禍不在少數,在這樣的刺激下應該早發生了,而到了派出所就生病了?

我父親生前身體健壯,平常連感冒都很少有。派出所已經在各個診所和醫院調查過,把幾年前我父親一次輕微煤氣中毒都查出來了。為什麼偏偏到了派出所就突然死亡?如果他們心裏沒鬼,為什麼我叔去之後喊人幫忙把我父親抬上車,竟沒有一人前來幫忙,都站在屋外沒人進來。我叔見我父親半躺在椅子上,兩臂下垂,頭髮散亂,臉孔紅腫,呼之不應,並且看見身上有土,他們傳喚我父親走時,我父親正在他辦公室的床上睡覺,怎麼會來的土呢?

假如我父親到了警務區得了什麼疾病,但是警務區旁邊就是醫院,做為民警也有去搶救的義務吧。我自己認為:他們對我父親實施亡暴力後,發現死亡心裏畏懼才給我叔打電話說:宋修成生病了,你們快來看看!將死因轉移。
我母親這些年一直上訪,孤苦無依、求告無門,為忙此事常常帶病東奔西走。一次次的失敗與傷痛,一次次的與醜惡嘴臉的針鋒相對,一次次的謊言與欺騙,使我們這一家人失去了對生活的信心。並且多次被拘留扣押,也沒有什麼結果。06年5月我母親上訪被逮回來後軟禁起來,我體弱年邁的爺爺在也受不了這個打擊,含冤而死!死不瞑目啊!!!

而現在派出所設了這麼一個圈套,讓我媽往裡跳,然後在反過來咬我媽一口,說敲詐勒索、誣告陷害派出所。多麼歹毒的一招啊!自從我父親出事後稅郭鎮從上到下把人都換人了!

對我父親的冤屈不聞不問,處理我母親到是挺快。老百性的命就那麼不值錢嗎?都說警察是人民的公僕,而現在卻成了殘害百姓的工具!這個冤屈上哪去說!

現在以是家破人亡,我不知道還要如何面對......我該如何告慰我爸爸的亡魂?我用唯一的信念去相信人們的公道!在此,再次跪叩好心人,伸出援助之手,支持我!給我家一個合理的交待,以慰藉我家人的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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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父親的屍檢報告:

棗莊市人民檢察院檢驗鑑定書
委託單位: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檢查院
委託時間:2005年6月14日
委託事項:對宋修成死亡原因予以鑑定
鑑定對象:宋修成,男,46歲,住棗莊市市中區稅郭鎮王莊村
送檢材料:委託書一份,門診病歷一份
鑑定日期:2005年6月18日

一、案情摘要

二OO五年六月七日十六時許,宋修成因燒麥茬,被棗莊市公安局市中區公安分局稅郭鎮泒出民警口頭傳喚至安城警務區詢間時,發現臉色難看,民警給其家人打電話,家裡來人後送到醫院時發現死亡。

二、有關材料引錄

二OO五年六月七日十七時山東省棗莊市立醫院宋修成急診病歷記載:宋修成,男,46歲,呼之不應半小時入院。PE:神志不清,雙瞳孔散大固定,呼吸音、心音消失。診斷:呼吸心跳停止。於二OO五年六月七日十七時三十五分宣布臨床死亡。

三、檢驗

(一)屍體檢驗

1、一般檢驗:死者宋修成,男,46歲,發育正常,營養中等,屍體存放於棗莊礦業集團公司棗醫院太平間解剖台上,為便於檢驗,抬至太平間地面上,呈頭西腳東仰臥位。

2、衣著檢驗:死者著葬一套。

3、屍表檢驗:冷藏解凍屍體,屍斑位於腰背未受壓部位,呈淡紅色,壓之退色不明顯,屍長164cm。黑髮發長3m,頭皮無損傷,敲擊顱骨無破碎聲。面部無損傷,雙角膜混濁,雙球結合膜有散在性點狀出血,雙瞳孔等大等圓,直徑0.5m。雙耳無外傷,耳道無出血,又鼻腔無異常,口唇輕度紫紺,口腔粘膜有散在性點狀出血,上下牙齒排列整齊無缺口,口腔無異常氣味,未見分泌物。頸項皮膚無損傷。右胸乳頭外上方可見一長3cm硌壓傷,呈弧形,過緣無出血,胸鄣其他間位、腹、腰背部皮膚無傷,胸、肋骨夫觸及骨折。雙手指甲紫紺明顯。四肢皮膚無破損、無骨折。外生殖器無異常、無損傷。肛門有大便附著。余未見異常。

4、解剖檢驗自兩耳後作一冠狀切中,分離頭皮,見頭皮下及甩肉無出血,顱骨無骨折。鋸開顱骨,風硬膜外、內無出血,蛛網膜下腔無出血。腦組織未見損傷,顱底骨無骨折。

自頜下至恥骨聯合上作一縱行切口,分離兩側皮膚,見頸部皮下、肌肉無出血。胸腔,見髒漿膜下有散在出血點,打開心包,見心臟漿膜下有散在出血點。腹部皮下脂及厚1.2cm。剪開腹膜,找開胃壁,見胃內充滿食糜,可見部分未消化食物,未聞及異常氣味。胸、腹腔無積血,各臟器未見損傷。闌尾、膀胱無異常。提取腦,心臟,肺臟(包括喉頭及氣管)、胃及胃內容、腎臟、脾臟、肝臟、明上腺、胰腺備檢。

(二)病理檢驗

二OO五年六月十七日棗莊市立醫院屍檢報告宋修成病理(病理號A297)解剖診斷:
1、輕度腦水腫,腦組織內較多冰晶裂隙

2、二尖瓣少許淋巴細胞浸潤,心肌局灶性纖維化,有波浪狀變形及心肌斷裂

3、慢性乞管炎、支秘管炎,肺瘀血水腫;

4、輕度慢性腎盂腎炎、腎小管蛋白管型。

綜上所述,病理檢查未發現形態學改變的致死性疾病,結合臨床表現可考慮猝死綜合症(征)。

四、分析說明

根據對死者宋修成病歷資料、屍體檢驗及棗莊市立醫院病理(病理號:A297)診斷報告等有關資料綜合分析

(一)死者宋修成二尖瓣少許淋巴細胞浸潤,心肌局灶性維化,有波浪狀變形及心肌斷裂;慢性和、氣管炎、支氣管炎,肺瘀血水腫;輕度慢性腎盂腎炎,腎小管蛋白管型等事實存在。

(二)根據屍表檢驗與解剖均未發現死者宋修成體圾皮膚及皮下組織損傷,頭顱骨,胸、肋骨,四肢骨無骨折,各臟器無損傷,右胸郛頭外上方硌壓傷,屬死後硌壓形成,故可排除外來暴力致死。

(三)根據病理檢驗見宋修成有支氣管炎等,但未發現形態學改變的致死性疾病,結合臨床表現可考慮猝死綜合症。而猝死綜合症是在一定的誘因(如恐嚇、爭吵、情緒激動等)基礎上發生。因此,認為宋修成死亡系猝死綜合征。

五、鑑定結論

宋修成死亡系猝死綜合征。

鑑定人:棗莊市人民檢察院
主檢法醫師:許玉珠
副主任法醫師:傅延華

二OO五年六月十八日我諮詢了很多律師,我母親是無罪的! 現在法院已經超期判決了!泣求大家幫助,救我母親於苦難中!!!

    可以打電話核實一下:律師:13563277396
     主審庭長(辦公室):0632-3123035
     我的電話 13646329656   
      
     我母親是無罪的!!!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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