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算個屁啊」的發明權不是林嘉祥

作者:撣塵 發表:2009-02-17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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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祥一炮走紅的名言"們算個屁啊"在網路上曝光後,引來民眾炮轟,致使這一中共高官身敗名裂。

然而這一名言並不是林嘉祥發明的,只是他第一次在公眾面前撒野,而又不幸被監控的攝像頭錄了像,並迅速在網上流傳開來,才導致林如今的下場。

說句實在話,除了我們老百姓外,頂多再加上林的對頭、或者希望他下去後能謀上他所在位置的官員外,真的沒有人願意他這一事件曝光。原因很簡單,他這一"壯語"著實給中共"偉大、光榮、正確"的形象抹了黑,而且,要是不曝光的話,就林的為人和政績來講,說不定還是個很不錯的"同志"呢。

只能算林嘉祥自己倒霉。我們真的不知道他背地裏罵過我們這些草民多少次"你們算個屁啊",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其實有時候聽到又能怎麼著?不像這次給錄了像,而且在網上傳的還那麼迅速。看來當官的倒起霉來,那也是喝口涼水都塞牙。

在高智晟記述自己遭遇折磨的文章《黑夜、黑頭套、黑幫綁架》中,也有這樣的語言:"這是在中國,這是共產黨的天下,你算個屁,要你的命還不像踩死只螞蟻一樣?"說這話的人是一個姓江的警察,他是在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在高智晟已被折磨至雙眼看不到東西時說的。

這是明擺著的事實,林嘉祥說這句話的時間是二零零八年的十月二十九日,比那個江姓警察要晚一年多呢,他怎麼能是這句話的發明者呢?說這個警察享有這句話的發明權才能說得過去。只不過江姓警察比林嘉祥少說了一個"們"字而已。

要是真的把這句話的發明權給了江姓警察,似乎也不太合適,看他說話時的語氣和隨便的樣子,不知他是從哪裡學來的呢?就這麼隨隨便便的一說,就把這句名言的發明權給了他,他興許還很樂意呢。

不過,江姓警察與林嘉祥可有一比。人家林書記說這話是在醉酒後說的,要是清醒的話,他才不說呢。他自己那麼高的身份,級別都和人家市長一樣高,會跟一個小女孩過不去嗎?而這個江姓警察就不同了,論職務也頂多是一個小頭目而已,沒看見那幾個對高智晟行凶的惡警都不拿他當回事嗎?他在異常清醒的情況下說出這句話來,顯然是沒有什麼素質的,更何況,他還對高智晟說:"你就是個挨打的東西,你心裏比誰都明白,在中國納稅人算個狗屁,別他媽口口聲聲納稅人納稅人的。"看他講這話時的狠勁和橫勁,就可知這是一個什麼東西了。

不過,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說清,林書記醉酒後說出的這句話可是發自內心的,你看他無所顧忌的那個樣子就知道他說的是真心話了,"我就是干了,怎麼樣?要多少錢你們開個價吧。我給錢嘛!"林書記說這話時的理直氣壯確實是他內心真實的寫照,更何況還有"酒後吐真言"這句古訓呢。這樣說起來,這兩個人在說這句名言時的狂傲勁還真有點難分伯仲呢。

這樣比來比去,有什麼意思嗎?非得把黨的幹部搞臭啊?不就一句話嗎?不見得不說這話的人就比說這話的人更是個人。對高律師行凶的那四個警察和那個姓王的小頭目就沒有說這句話,可是他們卻是比江姓警察還要邪惡。江××也沒有說這句話,可他的"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不是更陰毒嗎?而且能說出這種話的人,在中國除了小老百姓之外,哪一個中共的官老爺不是這樣的德行啊?兩個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間和不同的地點說出相同的話來說明什麼呢?

看來,在中共體制內,對"屁民"們的看法是有共識的。

高智晟律師看的很清楚,他認為中共能這樣的肆意作為,有我們"慣"的份兒。我們這些"屁民"們啊,我們真的就這麼踐嗎?被中共罵著、糟蹋著,我們還得去給它高唱讚歌,最起碼是用自己的沉默默許它作踐我們的同伴。

不退出中共及其相關組織的人,就是甘願做"屁民"的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看中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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