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撿」300萬金飾續: 應不應該算偷竊

發表:2009-05-13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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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撿」14公斤金飾或被起訴》一文,刊登後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巨浪,各大門戶網站都在顯著位置轉載,很多網站都開闢了網友投票,讓網友表明 對梁麗案的態度。截至昨日17時,在騰訊網等門戶網站的投票中,已經有超過60萬的網友投票支持梁麗的行為不應該被認定為盜竊。

  在所有投票網站中,梁麗的支持率達到90%以上,也有網友認為梁麗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

  女清潔工

  被捕後情緒非常激動

  昨日,記者再次採訪了梁麗的丈夫劉建華,希望從他口中知道梁麗的一些個人情況。再次提起自己的妻子,劉建華兩眼馬上就紅了,言語中流露出的首先是對妻子精神狀況的擔憂。

  近半年來,劉建華沒見過妻子一面,唯一接觸過梁麗的是她的代理律師司賢利,司賢利稱自己會見梁麗的時候,梁麗的情緒很激動,很不穩定,但應該沒有精神方面的擔憂。

  劉建華在半年裡,頻頻到看守所給梁麗送錢,劉建華希望能藉此讓梁麗安心點,讓梁麗知道家裡一切都很正常。

  珠寶失主:

  金龍珠寶不願做回應

  將14公斤黃金在無人看護的情況下,隨意放置,王騰業存不存在過失?王騰業發現物品不見後,有沒有現場當即找尋?東莞金龍珠寶首飾有限公司會不會對梁麗等涉案人員提起訴訟?

  對於上述問題,昨日記者兩次致電金龍公司。該公司接電話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對於深圳機場14公斤黃金首飾「失而復得」的事,許多員工都知道,但領導正在外地出差,他們不好表態。

   對於記者希望能採訪金龍公司法律顧問的要求,該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法律方面的負責人正在開會,現在不方便接電話。「我們公司人很多,部門也很多,王騰業 不是我們部門的人,你還是等我們領導回來再採訪吧。」對於記者希望能提供當事人王騰業的聯繫方式,對方也當即予以拒絕。

  雖然該工作人員留下了記者的手機聯繫方式,並承諾會盡快聯繫相關負責人接受採訪,但截至發稿,記者並沒有接到金龍公司的電話。

  機場:

  清理垃圾桶是清潔工的職責

  清潔工撿走旅客不能帶上飛機的物品是不是一種經常性行為呢?昨日,記者電話採訪了深圳機場的相關工作人員。

  機場方面表示,對於旅客不能帶上飛機的物品,機場會提供限期寄存服務,在一定時間內替旅客進行保存,只有過期無人領取的物品才會處理掉。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些物品也不是隨便處理的,清潔工是外包的服務,不會參與到處理這些物品中來。

  不過,該名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肯定,清理候機大廳裡垃圾桶的垃圾,是清潔工的職責範圍,平時一些旅客會把不能帶上飛機的水、化妝品、零食等丟到這些垃圾桶中。

  學者評論:

  「輕微的行政處罰足矣」

  昨日,記者電話連線了中山大學法學院著名教授魯英,魯教授表示:「我從這個案子裡看到了道德缺失的問題,看到了制度缺陷的問題,唯獨沒有看到刑事犯罪的問題,因此,對梁麗應該僅做輕微的行政處罰就可以了。」

   魯教授說:「從我目前瞭解的案情看來,從刑法角度來說,梁麗的行為構不成盜竊罪,對垃圾箱範圍內的垃圾進行處理本來就是梁麗的職責範圍。如果從民法角度 來說,梁麗的行為屬於貪小便宜,並有不當得利,這些應該是由失主來進行起訴的,不屬於刑法範疇。我認為,對梁麗作輕微的行政處罰足矣。」

   魯教授表示,梁麗案顯示出了一種道德的缺失和機場方在制度方面的缺陷,也顯示了當事人法律意識的淡薄;另外,從道德層面來說,梁麗撿到如此貴重的東西應 該首先交還失主,而不是帶回家中;從制度方面來說,機場沒有對清潔工處理垃圾做好規範,讓清潔工撿走垃圾成為一種常態,這些缺陷都應該及時填補。

  網友觀點PK:

  支持同情梁麗

  在論壇上,多數網友對清潔工的遭遇表示同情。

  網友dayoo654530:這不是偷,也不是搶,這是一個意外。她把貴重物品拿回家是為了財物的安全和自身的責任,因為現在社會上的很多人很難讓人去相信,況且她只是一個清潔工,對法律當然也不是太瞭解。

  再說了,撿到後,她並沒有拆開來看,是她的同事拆開的。從這一點上來說她的行為就不是偷。

  網友octoberfox2:依照法律,女清潔工是應該判無期,目的是警戒那些後來人,對於不是自己的財物千萬不要起異心。

  但是試問:1。以後有多少人會一下撿到300萬元的東西?2。如果撿到的是2000元以下的東西呢,有沒有人報警?3。如果這名清潔女工撿到珠寶後逃之夭夭,失主該咋辦,或許根本抓不到她。

  支持懲罰梁麗

   有律師認為,該案是否構成盜竊罪,構成要件在於這小紙箱是否還在失主的控制範圍之內,以及梁麗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如果有證據能認定紙箱在失主的 控制範圍之內,那麼梁麗把紙箱拿走就構成了「秘密竊取」,如果能證明梁麗是明知裡面是黃金還把紙箱拿走,那就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也就構成了盜竊罪。

  一名來自武漢市的網友則認為:「大家都同情弱者。但從法律角度來看,女工恐怕難逃罪責,因為她知道箱內是黃金後,還是把箱子拿回家去了。從單位規定來說,她身為工作人員撿到東西,也應當上交給機場。」

  一名合肥的網友認為:「清潔工應該算是內部員工,就算是撿到的東西也應及時交公,而不能帶回家;當發現是價值300萬元的黃金首飾時更不能私分掉,構成犯罪是理所當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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