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舒蘭市民遭受的刑罰(多圖)

作者:蘇修賢 發表:2009-08-08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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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蘇修賢報導】7月30日凌晨2點,吉林省舒蘭市市民宋冰因受到地方官員及公安的長期暴力對待,不幸辭世。年僅37歲的宋冰是一名法輪功學員,自2003年開始被公安強行帶到派出所後,各項嚴厲酷刑施加其身,宋冰雖想借由法律的管道重回自由,卻始終受阻,最後含冤離世。

宋冰,畢業於長春郵電學院程式控制交換專業,工作於舒蘭市電信局。原先骨髓病纏身的她做過刮骨手術,健康出現危機;1997年修煉法輪功後康復,而且身心獲得巨大的變化。

2003年11月,宋冰與姊姊宋彥群遭到舒蘭街礦派出所公安郭威等人強押上車,並連夜審訊,過程中又對宋冰2人暴力相向,強行灌下芥末油,讓兩人的鼻、口、胸腔等處嚴重受創;宋冰表示,法輪功屬于思想信仰,思想問題與法律沒有關係,法律制裁的是行為犯罪,並勸誡公安應依法行事。

而後,公安局長辛河怒斥:"像你這樣打死你都活該!打死你都不解恨!",宋冰回應:"法輪功屬于思想信仰,在國際社會沒有思想犯罪!";辛河自知無理,卻仍然說道:"你犯罪不犯罪咱不說這事,你把這事兒給我說清楚,你不說也可以,我們通過其他管道一樣可 以給你定罪。"

宋冰就在公安局長辛河等人的"安排"下,遭到法院定罪,宋冰被判刑14年,宋彥群判刑12年。2004年,宋冰的身體健康急轉直下,性命垂危,她的父母多次要求辛河立即釋放宋冰,但辛河以工作不保為由拒絕,後又欺騙宋冰父母,答應將她送院治療,卻因為不肯負擔昂貴的醫療費,匆忙將身患重病的宋冰及醫療費用丟給家屬,不願負責。

返家後,宋冰再次學煉法輪功,身體也逐漸好轉,可是公安從未放棄放過她,仍然長期在她家外蹲坑,企圖抓捕,甚至到了所謂的"敏感日",公安們更是肆無忌憚,宋冰多次被迫出走,流離失所。因為長期受到地方官員及公安的非法迫害,精神與身體無法獲得正常的休息,於今年7月30日含冤離世,令人欷噓。

下面是宋冰所遭受的酷刑演示圖:


往鼻子裡灌芥末油 


  一個胳膊在上,一個在下的緊緊銬在後背上。在後背手銬上繫了一條手巾,一邊向後壓上面的胳膊,一邊向後向上吊著抻手巾。


拿著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專戳她臉部的敏感部位,往她耳朵和鼻子裡來回反覆插 
 


拿著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專戳她臉部的敏感部位,往她耳朵和鼻子裡來回反覆插 


来源:看中國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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