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吸氧堅持了十多個小時庭審的人是我媽媽

範燕瓊女兒11月11日法庭紀實

作者:林靜怡 發表:2009-11-14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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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文章標題為編者所加

法庭外,一百多個老百姓自發來到馬尾法院門口要求旁聽。其中很多人是媽媽曾經幫助過的上訪戶,從武夷山連江等各地趕來。呵呵,可惜的是,公開審理不公開,人民法院怕人民。

貫穿案件始終的關鍵人物及最重要的證人林秀英跪坐在馬尾法院正門前,要求出庭作證,。但,正如律師們和我所料,他們,所有的證人,所有關心本案的老百姓,都被拒之門外。包括從北京廣州各地趕來的記者,也被強行帶去「喝茶」。

法庭內,那個躺在輪椅上被推上被告席的女人,那個頭髮快掉光,稀疏得依稀可見後腦殼的女人,那個靠氧氣維持呼吸堅持了十多個小時開庭的女人,那個氣息奄奄但仍然義正言辭,哭喊要求證人出庭的女人。那個被當作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已經長達五個月的女人。我的媽媽,範燕瓊。

在這個原本應該莊嚴但現在卻荒唐滑稽至極的法庭上,有3個法官,2個公訴人,3個被告人,6個律師,0個原告(後來律師告訴我本案是刑事案,不是民事侵權案,由檢察院代表國家起訴被告人)。0個證人。以及滿席的旁聽人員。他們是誰?

讓我來告訴你,除了三個被告的6個親屬外,其他人都是便衣警察。我怎麼知道?因為我整個暑假不知到過馬尾公安局多少次,也不知被他們忽悠了多少次,那些嘴臉,早已刻骨銘心。然後,我遠遠的看見從裡面被推出來的我的媽媽。如果不是那件我曾經親自送去二看的紅色棉襖外套,我幾乎認不出來那竟是我的媽媽。

近半年的時間沒有見面,限制通信,完全的隔絕。我只能從律師的幾次會見中零星的聽取媽媽的點滴消息。在庭上我多次情緒激動要衝到媽媽身邊去,可是,我的面前除了一道冰冷冷的鐵柵欄,還有孔武有力的人肉牆,他們死死的控制住我,使我動盪不得,我的手被拽的很疼,但是,心中的無奈與痛楚更疼。其間,媽媽需要吸氧氣來維持呼吸的順暢,量過幾次血壓160,吃了速效救心丸,並且嘔吐了一次。而我,只能眼睜睜的在一旁流著淚看著。這個幾乎奄奄一息的我的媽媽。

接下來,開始了一場長達十幾個小時的審判。這場長達十多個小時的審判,整場庭審偏離主題。沒有圍繞「一紙代書’和」「一片視頻」中,到底是誰「捏造」了本案受害人犯罪事實?有沒有主觀故意?前半場公訴人花大把時間為「一紙代書」中提到的聶志雄澄清,後來又說我媽媽的文章和林秀英的描述有出入。因此存在主觀故意誣告陷害。

於是,媽媽強烈要求與林秀英當庭對質。當媽媽哭喊著要求林秀英出庭時,林就在距她只有100米不到的地方,被(穿)制服警察堵在門外。媽媽情緒一度激動,說自己根本不認識聶他們,根本沒有理由去陷害他們。且媽媽的文章也經過編輯的修改,發到網上的並不是原文。至於原文,公安局已收繳,庭審中並未出示。

律師們拿出林秀英一年多里向各個部門寄送的上訪材料指出裡面的內容,即林秀英在認識三個被告之前自己整理的材料,和媽媽的文章並不存在出入。媽媽說自己並不知道游叔叔拍了視頻傳到網上。整個事件中媽媽沒有和游叔叔聯繫過。媽媽說,只是出於同情幫助林秀英寫了「一紙代書」,並且媽媽也曾是一個有著十五年上訪經歷的老上訪戶,深知上訪戶的痛楚,並沒有想誣告陷害誰。

公訴人說吳華英阿姨在拍攝視頻中有教唆林秀英如何做出痛苦表情,吳阿姨多次要求讓林秀英出庭。審判長說了六次「等一下」之後,終於說,林秀英沒有出庭作證的必要。

我媽媽等3人在法庭上說,根本不認識「一紙代書」中提到的聶等人。且聶等人也沒有受到刑事責任追究(聶曾經因吸食毒品被刑拘,嚴曉玲死後,公安機關又查到他吸食了毒品,將他送去了勞教。但他沒有因為媽媽等3人的「誣告陷害」行為而受到法律追究)。何來主觀故意?何來誣告陷害?媽媽說,這是在審判她的良心。她作為一個有良知的公民的良心。

期間,一個女公訴人對七十歲的林洪楠律師說,你簡直是胡說八道,引起律師們的不滿。律師要求記錄在案。律師們提出,退一步說,假設嚴曉玲是死於宮外孕,那麼造謠的也是嚴曉玲的母親林秀英而不是三個被告。而林秀英作為本案關鍵人物,在一年多里四處上訪,向各個機關寄送材料,作為嚴曉玲貼案的「始作俑者」,既不用上被告席,也不能出庭作證。

媽媽在最後陳述中哭著說到,如果法庭判我無罪,我仍然相信司法公正,如果法庭判我有罪,我希望我是中國最後一個「因言獲罪」的公民。這時,我看到一個穿制服的警察在和我一同抽泣。

媽媽你說對我感到愧疚,確實。全世界你唯一對不起的就是我。我都沒有告訴你,這五個月我過的多麼辛苦。幾乎每週都要跑到律師那,到二看送一趟衣服給你要坐四輛公車。坐到我吐。吐完繼續坐。然後就是求助信,報社,記者,明信片。幾乎顧不上學習。

我雖然埋怨過你,但是這和我對你的愛比,實在渺小的微不足道。我埋怨的不是你,我埋怨的是我這麼多的努力,或許只換來一場徒勞。不管結果怎樣,媽媽你永遠是我心中的英雄。或許你是中國的唐吉珂德,執著的追求著在這個社會似乎存在著但卻離我們那麼遙不可及的正義。

我既然寫出來,就不怕被你們迫害,如果要抓捕我,請施舍你們最後一點「仁慈」,把我關押進福州市第二看守所,308號牢房,讓我看看我的媽媽.

最後,我要感謝出庭的六位來自北京和福州的律師,以及省外媒體。特別是林律師,因我們的案子受到處分還義不容辭的堅決出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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