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之死誰來管

作者:小欒 發表:2010-01-27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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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2日7點半左右,在遼寧省丹東市邊境合作區浪頭鎮安民港口處,中朝邊境航道線29號鼓兩艘大馬力摩托艇(750馬力)發生相撞,造成四人死亡兩人重傷五人輕傷特大惡性事故,事故發生後,艇主萬成不是及時撥打122、120急救電話積極進行搶救,也沒有在第一時間通知家屬(事發現場距被害者居住地不到5分鐘的路程),當地政府機關相關責任人也沒有在第一時間達現場,落水半小時後我父親及單忠寶、林鵬先、羅春植被打撈上來,可直至21點30分才將父親送往醫院,但令人髮指的是艇主謊稱父親是無名屍不積極搶救,導致父親被延誤最佳搶救時間而死亡。

我們家屬是在凌晨1點的時候才得知我的父親遇難。從晚21:30---凌晨1點,三個半小時(從醫院到我家只有20分鐘的路程)的時間不通知被害者家屬。艇主萬成為逃避責任而暗箱操作,(在這段時間內家屬和政府完全不知道在發生事故和到凌晨一點這個時間段內艇主萬成做了什麼手腳)當得知父親遇難後我和母親去殯儀館去看望我們的親人,這時的艇主萬成拒絕家屬看望,這是為什麼?你們為什麼剝奪我們看望親人權利?

繼而在家屬悲痛萬分的情況下,艇主萬成的親弟弟萬里和他的老婆到我們家裡逼我們在請求做屍檢書上簽字:(時間為23號早上9點),,艇主弟弟萬里見家屬沒有簽字,態度十分惡劣,沒有安慰家屬,第二天艇主萬成就派安民邊防派出所指導員錢偉、宮大偉來家逼我們簽字,我們家屬仍拒簽,沒簽字的原因是那個申請根本就不合理也不合法,而且艇主萬成弟弟用油筆寫的申請,只寫了一行字(某某家屬請求做屍體檢驗),反之我們家屬沒同意屍檢,但屍檢還是硬給做了,屍檢結論是:"螺旋槳擊中腦部致命",而醫院的診斷是:"溺水一小時死亡"結論大相逕庭。

顯然,父親7點多遇難艇主不及時通知家屬而且強迫家屬做屍檢是另有其因,故絞盡腦汁為逃避責任弄虛作假。我們家屬曾多次要求與艇主見面,卻多次被拒絕。截至現在四個多月時間,四死、兩重傷、五輕傷特大責任事故,海事局仍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做出責任認定(法定期限三個月)。村委會以及政府官員冷漠對待本案也沒有出面處理。如此草菅人命的行為,令百姓深感痛心!

本案正值休漁期,每天24小時不間斷看守,萬成是通過什麼手段而下海操作?

政府看護人員又在幹什麼?在看護人員瀆職的前提下、在休漁期政府相關部門必須全力嚴管整治下發生了如此特大惡性事故,與政府官員的的瀆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艇主、政府官商勾結,在休漁期內萬成出海暢通無阻,事故發生兩天之後艇主萬成仍繼續出海,相關政府部門根本無人問津,家屬曾多次要求政府機關給予做出解釋,但每去一個部門都是冷漠對待,有的部門接待員態度十分強硬,尤其是浪頭鎮黨委書記、浪頭鎮政府書記劉華新拖延至今4個多月之久,竟然撒手不管了,再怎麼去找也見不到其人,此次事故發生後五個小時,丹東市人民政府沙市長、張市長、王市長親自組持,召集八大部門會議,至今家屬未得到處理意見。

可是,在2009年9月12日,丹東市黨委書記薛恆在丹東市人民廣播電臺總結講話:2009年休漁期,在政府的領導下今年沒有發生一起事故。望丹東市政府做出解釋,難道此次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傷、5人輕傷不是特大事故麼?

為什麼能說一起事故都沒有發生呢?

是否瞞報了此事故。不提賠償只是誘騙、動員家屬將被害者火化後一週作處理(政府出車出火化費用)。黑惡勢力的艇主萬成曾多次威脅說:你們家已經搭上了一條命,是否還想再搭上一條命!

別給臉不要臉!!

我要讓你們一分錢也要不到!

並且於2009年12月21日晚趁我母親去商店的時候,駕駛著自己的車追撞我母親,想謀殺!!

浪頭鎮政府領導劉華新甚至還威脅我們家屬說:"不要把事情鬧大,如果鬧大了後果你們自負!還威脅要撤銷受害者妻子在村委會的職務"。

政府機關全力袒護萬成,尤其是浪頭鎮黨委書記,在事情發生一個月左右的時候,他就說過代表區政府鎮政府全權處理本案,如果他處理不了還有市政府給予解決,幫助艇主萬成拖延時間,為其作偽證留有充足的時間!

接下來的時間我隨同另外一家受害者(王曉莉)奔波在丹東市的大大小小的部門,但是有一無所獲,而是把我們當做皮球一樣提來踢去的。甚至有的時候去了就見不到人,每個部門都去了不下幾十次,政府部門就是不管,現在想想,為什麼政府部門不管,是因為這場事故跟政府部門有托不了的干係,乃至隱瞞事故的真正事實!

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我們只好去北京上告,滿懷著希望,然而來了北京之後,失望很大跟想像中的不一樣,記得第一次在國家信訪登記的時候,上訪的人不計其數,我凌晨3點鐘就去排隊了,那時很冷(2009年12月16日),排隊排到上午十點多鐘,等來了一張登記表,填上之後就去窗口,然後去了接待室,本以為能給與處理,沒想到的是接待的人態度十分惡劣,還說:"既然你們的艇主勢力和背景那麼強大,那就認了吧"。

作為一個國家部門,既然能說出那樣的話來,拿老百姓的工資,不但不為老百姓辦事,反而讓老百姓認了,這事什麼概念?沒想共產黨都腐敗成這樣了,天理難容啊!

後來又去了幾次,得來的還是一樣的結果,其它的國家大部(公安部,中紀委等)都是同樣的結果,我在北京呢,家裡就受到當地政府的破壞,把我的家監控起來,我們不是犯人,為什麼要監控我家,還對我的母親工作加以阻止、刁難我母親,甚至污蔑偽造我母親在工作上的事情,想盡一切手段想撤掉我母親的工作(我母親是在遼寧省丹東市浪頭鎮北安民村工作)。

我母親工作十二年,當地的老百姓非常的擁護,為什麼家裡出了事情,政府不處理還不讓去其它不部門上搞,哪來的邏輯啊,很可笑!難道最基層的村幹部丈夫都去世了,就得認了,就得飲泣吞聲麼?

那麼,誰為此次重大惡性事故承擔責任?誰為父親的死買單?
此致

王進芝 欒溱洋 王曉麗 林開雲
2009年12月30日


来源:看中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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