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風日下——好心救人反被誣「殺人犯」

作者:李滄海 發表:2010-03-0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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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李滄海綜合報導】據廣州日報報導,蕭女士在回家路上發現一個重傷兒童倒在路邊奄奄一息。好心的蕭女士連忙救起小孩,誰知孩子重傷不治之後,找不到肇事者的死者家屬一口咬定蕭女士就是殺人凶手,百口莫辯的蕭女士只得求助交警部門,最終警方成功破案,蕭女士才得以洗清不白之冤。

事發時間是1月31日下午5時30分左右,沙溪鎮雲漢村的蕭女士駕駛一輛摩托車沿坎溪村西大街行駛,在進入一橫巷處時發現一小孩躺在路邊,鮮血直流。出於好心,蕭女士停車大聲呼救。隨後小孩的家屬從屋內走出,質問蕭女士為什麼撞傷小孩,接著小孩家屬就報了警。由於現場沒有目擊證人,蕭女士也沒有看見肇事車輛,一時難以自證清白。

次日,受傷小孩因傷重不治身亡。死者家屬因沒有找到肇事司機,一口咬定蕭女士就是肇事者,並連續幾天召集親朋好友到沙溪交警大隊要求嚴懲蕭女士。

沙溪交警大隊與偵查大隊隨後聯手開展案件偵破工作。通過現場勘查、走訪,調取案發現場周邊監控錄像,同時張貼懸賞公告尋找知情人等措施,十天後,終於找到了一名目擊者。該目擊者向交警部門打來電話,稱肇事車是一輛白色的小型麵包車,車牌號碼為粵T671×5。根據這一線索,近日,警方前往湖南將潛回老家的肇事司機羅某抓獲歸案。蕭女士才得以洗清了冤屈。

事件報導後,有網友跟帖稱,要不是警察根據目擊者的舉報抓住了肇事司機,這蕭女士就可能成為第二個「彭宇」。南京彭宇案:彭宇下車攙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被老太太一口咬定為撞人者。即使現場唯一目擊證人陳先生為彭宇作證,但南京市鼓樓區法院仍對對彭宇案做出了如下判決:「彭宇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裁定彭宇補償原告40%的損失,即45876元。當時彭宇案報導後,南京法官的「從常理分析」這個邏輯,曾在網路上引起巨大爭議。

http://bbs.secretchina.com/viewtopic.php?f=31&t=2987

来源:看中國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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