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司機拘留所重傷致死 當局稱腦癌死

發表:2010-03-16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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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從化一名出租車司機因交通糾紛被公安扣留,上週四在拘留所內昏迷送院後,週日身亡,醫院診斷為「腦癌」。家屬指死者全身有黑紫色傷痕,是被公安毒打所致。事件一度引起數百名司機抗議,週一,當局與死者家屬協商善後事宜,但不提責任。

從化出租車司機劉正國3月5日,在廣州市內與交通行政人員發生衝突,後被警方拘留十天,上週四在拘留所內暈倒,送醫院後,已生命垂危。數百名同鄉及友人第二天趕到天河區交通委員會,抗議「暴力執法」,要求討回公道。兩天後,劉正國因搶救無效,星期天下午死於廣州市武警醫院,醫院的診斷為:腦腫瘤自發出血死亡。當晚,天河區有關部門向媒體通報稱:3月6日因妨礙公務被拘留的從化出租車司機劉正國,雖經全力救治,但還是於週日下午5點多不治身亡。廣州《信息時報》引述醫院稱,沒有看到劉正國頭皮上有明顯的傷痕和瘀血,應該不是外傷引起。天河區有關部門正積極協助家屬辦理後事,當局先行墊付的醫療費還剩 3萬多元。死者妻子劉女士週一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拒絕接受醫院的診斷,稱其丈夫身體健康:「我們在家裡從來沒有發現他有過病,或者檢查他有什麼問題啊,怎麼樣的,根本就沒有」。

記者:屍體有沒有傷痕?
劉妻:現在的屍體全部是紫的,全部是青的,整個頭部,全部腫得發胖一樣,啊。。。。。他們都是很殘忍的。

劉妻說,當局在事後對家屬無微不至的態度,更令她懷疑事件的責任方在看守所。「家人的吃住什麼,對我們都是無微不至的關懷,他在報紙上所登的就不是這樣,我老公的醫療費用,是說出於人道主義,我覺得不是他什麼人道主義,我家裡又沒有發生地震,我家人是明擺著讓他打了以後才會成這個樣子,打的時間到死亡的時間,整整就是六天。」

記者致電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宣教處查詢,接聽電話的職員說:「境外的媒體如果要採訪的話,必須要通過我們外宣辦。」
記者:現在這件事情鬧得很大。
職員:今天報紙已經登了,主要是已經跟家屬解釋了這個情況,具體情況如果是您作為記者來採訪的話,外宣辦那邊同意了以後,我們才能夠把有關情況跟您說。我這邊因為沒有得到授權,也不能夠接受您的採訪。

記者致電天河區當時拘留劉正國的林和派出所,對方稱:「你問不出什麼結果,另外一方面我不是經辦民警,不瞭解情況,不能夠回答你什麼東西。」

記者:經辦民警是哪一位?
公安:如果你是記者,應該跟我們公安分局那邊聯繫。
記者:家屬在你們派出所嗎?
公安:沒辦法告訴你,你跟我們分局聯繫,好不好。

據悉,目前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白雲區政府、白雲分局及派出所正與死者家屬談判,但當局拒絕承認責任。死者的舅舅劉建國說:「政府部門、交通局、區政府的現在已經正式跟我們在談和解,他也沒有任何責任,他如果不承認他有責任他不會親自來跟我們和解,如果你沒責任,你絕對不會跟我們談這個事。」

死者的妻子告訴記者,既然政府和他們談判,說明政府意識到須承擔責任,而丈夫死亡,全家失去了經濟來源。「我們家裡的情況是這樣,有一個七歲的小孩,有一個十六歲的女兒,還有一個雙目失明的家婆,已經是七十歲了。全部是靠他(死者)來維持。」

記者:政府怎麼賠償,他有沒有說?
劉妻:現在,在協調。他們能夠協調的話,我們也能接受,如果不能協調再說。

家屬表示,如果和政府談判破裂,他們將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但家屬承認相對政府而言,他們是弱勢群體,即使打官司,也奈何不了政府。

中國網民對此反應激烈,嘲諷當局創造出最新名詞「腦癌死」,網友稱,一個被指妨礙公務的人,也值得當局取其生命,質疑當局先行墊付的醫療費,與處事常理不符,顯示事件存在隱情。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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