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5-05 13:53:55作者:易湘人
「殺風景」,意謂有損景物的美好,敗人興致。
宋代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十二引《西清詩話》,說唐代李商隱(李義山)的《雜纂》云:「品目數十蓋以文滑稽者,其一曰殺風景。謂:清溪濯足,花上晒,背山起樓,焚琴煮鶴,對花啜茶,松下喝道。」
這裡列舉的六個「殺風景」的例子,其意思分別說明如次:
清溪濯足——在清澈澄淨的溪水中洗濯骯髒的腳,把好端端的清水弄得渾濁不堪。
花上晒——在美麗的鮮花上晒叉,大傷雅觀。
背山起樓——背著青山建造樓房,打開前窗觀賞不到美好的山色,不無遺憾。
焚琴煮鶴——將鶴殺了,將琴毀了,當柴來煮鶴吃,多糟蹋。
對花啜茶——觀賞鮮花時,無酒或有美酒不飲,而只能喝茶水,不能盡興。
松下喝道——清幽雅靜的松山裡,忽然有官老爺的車騎人馬呼喝而過,破壞了清雅。
其實,李商隱《雜纂》上「殺風景」所列的共有十二例,即:「花間喝道,看花淚下,苔上鋪席,斫卻垂楊,花下晒(有襠),游春重載,石筍繫馬,月下把火,妓筵說俗事,果園種菜,背山起樓,花架下養雞鴨。」這些文意想來大家都懂,不必再贅詞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