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富豪看守所內檢舉浙江多名官員(圖)

發表:2010-07-31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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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訊】來自大陸《時代週報》的消息,女富豪吳英因集資詐騙罪,被浙江高院一審判處死刑。

7月19日,吳英通過其代理律師,將20多頁、數萬字內容的《上訴材料》、《控告材料》、《檢舉材料》帶出看守所,提交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自吳英被判死刑以來,第三次向省高院提交上訴材料。這一天,距離吳英一審被判死刑整整7個月。

根據《時代週報》記者掌握的情況,一審宣判死刑後,吳英已經在金華市看守所,檢舉了當地十幾名官員和銀行負責人的受賄行為,其中以本色集團所在地東陽市的官員為主,其中至少涉及副市長級別的官員。

經記者核實,浦發銀行麗水支行公營三部經理梁驊,近日已經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吳英被抓前,梁曾在農行浙江麗水燈塔支行擔任行長,本色集團則在麗水有投資項目。

早在被抓之初,吳英就曾舉報湖北省荊門市原人大副主任李天貴和中國農業銀行荊門分行副行長周某的受賄行為(兩人分別收受銀行卡18萬元和12萬元),導致兩人落馬。

據吳英的父親吳永正介紹,在媒體廣泛報導後,今年,中央某高層官員曾對吳英案作出批示。但一審宣判7個多月過去,二審開庭的時間,似乎仍遙遙無期。

今年6月29日,吳英因擔心檢舉官員信息外泄,一度在看守所喝下膠水自殺,所幸搶救及時,沒有發生生命危險。

「舉報材料泄露」憤而自殺

根據吳英在《控告材料》中的描述,6月29日,週二,早上6點不到,相關單位到金華市看守所提審吳英,這讓吳英十分開心,「因為可以出去呼吸一下新鮮空氣」。

中午回到監室,吳英心情很高興,「因為自己的檢舉事項相關單位來核實了,而且是通過看守所正常渠道遞交檢舉材料的」。為此,吳英還「特別多吃了幾口飯」。

但是隨後發生的事情,讓吳英怒不可遏:她發現在離開監室接受提審的過程中,自己的兩個筆記本,被看守所的管教翻過了。而這,已經不是第一次。

吳英心裏十分緊張,「我怕萬一泄密,會對自己的家人不利」。緊張加上氣憤,性格剛烈的吳英「覺得活下去也沒什麼意思了,拿起一瓶平時所裡讓我們粘口罩用的膠水,一口氣喝下一大瓶……」

隨後,吳英被送到金華市區某醫院洗胃,順利脫離生命危險,亦未留下明顯的後遺症。

兩三天後,吳英的身體逐漸好轉。但吳英認為,看守所管教「私翻材料」的行為,傷害了她的自尊。

在寫於5月11日的一份材料中,吳英寫道:「我交上去的上訴材料不知所領導看得怎樣了,我很著急,因為牽扯到很多政府官員,怕所裡領導也受外界壓力,不把我的上訴材料和控告信還給我或不交到上面。」

5月19日,浙江省高院的二審主審法官,到看守所提審吳英。在吳英的要求下,主審法官終於從看守所拿到了吳英之前遞交的上訴材料和控告信。在這天寫的材料中,吳英質疑:「看守所為什麼要這樣做?控告信和控告材料遞交可以拖延嗎?」在這句話的後面,吳英一連寫了5個大大的感嘆號。

等待二審的日子

吳英所在的監室,共有22名女犯,研讀了許多法律條文的吳英,顯然是最認真的一個。只要一發現看守所有不規範的行為,比如勞動量過大、管教人員態度不好等,她都會提出來。

吳英也因此被管教人員認為「不識好歹」、「太過分」。但吳英不為所動,只要認為是自己應該享有的權利,她就努力去爭取,即使跟管教和所領導頂撞並接受處罰,也在所不惜。

雖然已經在看守所羈押近3年半時間,但吳英依然保持倔強的性格。

「有人說,吳英你在看守所羈押,這樣對看守所,豈不是自找死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但吳英不接受這樣的勸告,她固執地認為:「一個人死都不怕了,還有什麼好怕的。」

吳英案的二審日期也一再延期,以致沒人可以確定究竟是何時。

網友選擇了「不應該」判死刑

7 月15日上午,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徐建新做客浙江在線,在回答網友有關吳英案的進展情況時,徐建新說:「鑒於吳英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別重大損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給予嚴懲。」「目前該案正在(浙江)省高院二審過程中,請大家相信法院一定會有公正客觀的判決。」

但6月12日,在鳳凰網有關「你覺得吳英是否判死刑」的網路調查中,88%的網友選擇了「不應該」判死刑。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在浙江,多起「集資詐騙案」的主犯,都被判了死緩,而不是死刑。

6月13日下午,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向社會上不特定人員騙取資金人民幣27610萬元」的諸暨婦女趙婷芝,以集資詐騙罪被判死緩。

此後,浙江紅鼎創投創始人劉曉人因集資詐騙1.41億余元,被湖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死緩。

在吳英一審被判死刑後,浙江已有兩例「集資詐騙」改判死緩的案例。2009年,在溫州市中院,樂清農婦高秋荷和鄭存芬,分別以集資詐騙罪被一審判處死刑。但其後在浙江省高院的二審中,兩人都被改判死緩。至於為何改判,浙江省高院主審法官不願向《時代週報》記者提及。

上述系列死緩判例,似乎都對吳英的二審宣判,構成利好。不過,吳英的二審結果究竟是死是生,顯然遠不到提前下結論的時候。倒是一些值得玩味的細節,間或通過一些媒體傳遞出來。

《意見》明確但吳英的案子例外?

今年6月1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於為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未經社會公開宣傳,在單位職工或親友內部針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的,一般不作為非法集資;資金主要用於生產經營及相關活動,行為人有還款意願,能夠及時清退集資款項,情節輕微,社會危害不大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或者不作犯罪處理。

但次日,在杭州媒體《都市快報》的報導中,浙江省高院相關人士在對這一條款進行的「解讀」中,專門指出「那些明顯的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是例外,比如吳英的案子等」。

這個「比如」,對吳英及其家人來說,無疑不是什麼好消息。

7月19日,就在吳英面見律師的當天,吳英的父親吳永正,讓律師帶話給吳英。一向對女兒少言寡語的吳永正說:「爸要求你,在這次庭審中,你必須勇敢地、不要有所顧慮地、親自將整個事件的真相說出來,公之於眾,大白於天下!」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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