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自焚案:天津訪民夫婦被控放火

發表:2010-10-29 04:31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1個留言 列印 特大

天津訪民齊天軍夫婦因上訪多年無結果,月中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企圖燒車自焚後,與外界失去聯繫,家人於週三才接到公安局通知書,指兩人涉嫌放火被正式逮捕。有關注事件的維權人士認為,當局的指控不成立。(姬勵思 報導)

天津訪民齊天軍、張培馨夫婦於自焚事件後,就音訊全無。他們18歲的大兒子齊天烽週三晚收到天津市北辰區公安分局的書面通知,指兩人涉嫌放火被捕,現時關押在北辰區看守所。

齊天烽週四對本臺粵語組表示,除了知道父母已被捕外,兩人目前的情況,是否有受傷等一概不知,向公安查詢,他們亦不回答。

他說:昨天晚上來通知我,以放火罪名把他兩拘捕。從15號以後,我父母發生的所有事情,到現在都是未知數,唯一知道就是給我兩張逮捕證。

齊天烽說,家中現時只剩下他與13歲的弟弟相依為命,感到非常徬徨無助。

他說:我雖滿18,但對社會事務還特別陌生,靠我兄弟兩去尋求法律援助太難了。我現在就靠平常賺點錢過日子,以後就走一步看一步吧。

齊天烽透露,他與13歲的弟弟,數年前在學校因回民身份受到侮辱,父母向有關部門反映反遭打壓,兩人遂開始上訪,但至今毫無結果,而當地政府的打壓更越趨嚴重,多次拘留他父母,他與年幼的弟弟亦曾遭關押。他相信父母是在含冤無路訴的情況下,才作出自焚的行為。事前他並不知情。

記者致電北辰區公安分局,查詢齊天軍夫婦的情況,但工作人員對記者的所有提問一律表示不知道。

關注事件的維權網站權利運動負責人張建平表示,《刑法》 中的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齊天軍夫婦雖然有實施放火的行為,但並非故意危害他人,亦無造成重大損失,他們只是為了引起有關部門,對其冤情的重視,不應構成放火罪。

他說:他們是把自己的私家車點燃,沒有影響其他人的財產損失,及安全,從法律的角度,要提出起訴是不成立的。

張建平又說,事發地在北京,雖然北京公安機關有權轉交其他地方的公安機關調查,但亦不應轉交有打壓當事人嫌疑的當地公安處理,以免對當事人不公平。

他說:要充分考慮這個問題,要避免當事人受打擊報復,北京司法機關不應把案件,轉給天津北辰區。

據大陸媒體報導,齊天軍夫婦於10月15日,即第十七屆五中全會召開首日,駕駛一輛天津牌照白色的小客車,由長安街自東向西行駛過程中突然起火,值勤民警迅速到場,消防人員也隨即到達現場扑救。約10分鐘後,現場恢復正常。

報導並無交代事發的詳情,事件中是否有人受傷等。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