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舉報官員貪污反被指控判囚5年

發表:2011-01-18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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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夏津縣一名農民在網上舉報貪污,懷疑被地方官員伺機報復。他因協助醫療事故受害人維權;及捕獲一名通緝犯,竟分別被當局控以「敲詐勒索」及「尋釁滋事」罪名,共判監五年四個月。他家人不滿判決已提出上訴,當局又以案情涉及國家機密,禁止與律師會面。

被法院裁定「敲詐勒索」及「尋釁滋事」兩罪共成的失地農民趙玉新,現時被異地關押在齊河縣看守所,他兒子趙林凡在收到夏津縣法院的判決書後,翌日已透過代表律師向上一級的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至今法院仍未公布開庭日期。趙林凡週一接受記者訪問時指,上週他與律師前往看守所探視父親遭拒,看守人員指案件涉及國家機密,被告人禁止見律師,家人均認為是當局故意阻撓。

他說:「我們為父親請了代表律師,當日我與郝律師一起要求見父親,他們指父親的案涉及國家機密,被拒見律師,判決後至今一直禁止律師與父親見面。」

趙林凡指,家人祇是在開庭時見過父親一次,當時他已被關押了8個月,父親身體消瘦等很厲害,看守所內環境十分惡劣,令本身有高血壓的趙玉新,身體狀況十分糟糕,現時連律師都不准見,令家人為他的身體感到十分憂慮。趙林凡指,本月中法院送來判決書,指父親涉及兩宗罪,分別被以敲詐勒索罪成判刑四年十個月,及尋釁滋事罪成判刑一年,合併執行刑期為五年四個月,趙林凡指,兩宗罪都是誣告父親,由於父親在協助村民維權前,曾發帖向國家領導人舉報地方官員貪腐行為,以致遭當局打壓迫害。

他說:「他被捕前,正協助一名因醫療事故變成植物人的叔叔,因為醫院一直拒絕賠償,我父親就將事件放上網將它曝光,結果醫院肯免去該叔叔的醫療費用當作賠償,但事後當局就來整我父親,指他發帖要挾將他入罪。」

而父親被指尋釁滋事罪成,趙林凡認為這宗罪更加荒謬,因為父親一年前抓到一個持刀傷人的通緝犯,將他抓回公安局期間犯人頑抗,結果父親打傷了他,最後父親被判罪成判監一年,而該逃犯祇被判勞教8個月,趙林凡指責當局明顯是對父親秋後算賬。

趙玉新的代表律師郝臣之向記者指,當局對趙玉新的兩宗指控根本不應該成立,因為敲詐勒索罪成的前設,是被告要有非法佔有的性質和故意,但當事人祇是協助受害人維權,毫無利益可言,另外,被指尋釁滋事罪方面,當事人祇在盡公民責任協助抓捕逃犯,打傷人祇是自衛行為,郝臣之律師強調,會向負責二審的法官據理力爭。

他說:「能否得到法院認同,至今我仍未能作準,至少我會盡能力向二審法院的主理法官,力爭他們認同我的理據。」

郝臣之指,稍後仍會與相關部門磋商,要求與趙玉新見面。

夏津縣法院的辦公室,電話一直沒有人接聽,而夏津縣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以不清楚該案為由,拒絕回應。

今年45歲的趙玉新,是夏津縣經濟開發區紀莊村民,該村多年前被地方政府強徵土地後,成為失地村民的他,開始走上上訪維權之路,期間他協助不少弱勢社群申訴,曾在網際網路上發帖舉報官員貪腐行為,去年初向國家領導人發舉報信後,遭公安指涉嫌敲詐勒索逮捕,該案曾被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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