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諷薄熙來 重慶人被勞教

發表:2011-06-0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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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民方洪因為在騰訊微博上發表文章,暗諷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而被勞教一年,北京律師表示,這可以看作以李莊案進一步破壞法制的延續。

方洪今年4月21號用「方竹筍」的網名在騰訊微博上發表文章,諷刺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
雖然不少民眾都把這段博文看作詼諧的表達,不過方竹筍卻因為這條信息而惹禍上身,第二天網監科就把他找去,要求將微博上寫的全部刪除。方竹筍刪除後,第三天,他住家所在地的崇義派出所又找他去談話。就此對他開始了24小時監控,停電、停氣,沒有收查令就將電腦收走。

新疆維權人士:「薄熙來一直說的,他的做法贏得了重慶市民的心,重慶市民所反應出來的情況都是真實的。那麼今天重慶市民就是把他們的真實心聲寫出來了。給了薄熙來最好的一盤盛宴,希望他把這泡屎吃下去。」

《美國之音》6月5號報導,據方竹筍的兒子方迪介紹,4月24號夜裡,重慶涪陵區公安局長馬世文到崇義派出所與有關人員開會後,就做出對方竹筍勞教一年的決定。

24號午夜,方迪被通知要求前往派出所。他在25號凌晨1點左右,接到一張由重慶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簽發的「聆詢告知書」。告知書要求方竹筍在兩天內向勞教管理委員會提出聆詢申請,否則視為放棄聆詢權利。

出於客觀因素,方迪說他根本沒有時間在兩天內得到法律援助,並向重慶勞教管理委員會提出聆詢申請。而且,聆詢告知書的簽發日期是在4月24號。事實上他們只有一天時間。

反腐義勇軍網民張建中:「這就是民主國家和專制國家不同的地方。專制國家的人民不允許評論領導人。這就是言論自由的一大障礙。」

目前,方竹筍已被勞教一個月。方迪說諮詢過律師,整個過程一點都不合法。

北京一位不方便署名的律師也表示,「告知書」所依據的收容勞動教養條第十條第四項:「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煽動鬧事等擾亂社會治安。不構成刑事處分的收容勞動教養。」 實際上與被勞教人的行為根本就對不上號。

他表示,方竹筍只不過就是對「重慶王」蔑視法制,整李莊的行為進行了非議而已。公民對黨政官員依法、依黨章都有監督權,意見提的對不對,方式不論恰當與否,都與第十條第四項的內容不沾邊。

薄熙來在重慶「唱紅打黑」,已經一年多。雖然中央有人似乎推崇他的模式,不過民間有人忍不住發笑。

濟南民眾:「我是文化大革命過來的人。唱紅本身我覺得很可笑,老早就被中國人唾棄了。他現在還在搞這一套,我覺得很可笑」。

而方竹筍的這篇博文,也透露出了老百姓對「打黑」的嘲笑。民間的這種笑聲顯然是官方不想聽到的。這篇博文殺雞儆猴般的遭到地方當局的鐵腕對待,北京律師表 示,這可以看作以李莊案進一步破壞法制的延續。李莊律師即將出獄,但民眾連評議一下因「打黑」產生的是非都不行,地方當局企圖以此來增加民眾的恐懼感。

来源:NTD【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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