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惡法不除,社會暗無天日(組圖)

作者:李瑞平 發表:2011-06-13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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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髏死者

勞教是什麼?相信看過今天新聞的人頭腦中的第一反應不是它的定義,而是那位「骷髏死」的勞教人員。

勞動教養就是「勞動、教育和培養」,簡稱勞教。勞動教養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從前蘇聯引進,但形成世界上中國獨有的制度。

勞動教養並非依據法律條例,從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規定的刑罰,而是依據國務院勞動教養相關法規的一種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毋須經法庭審訊定罪,即可對疑犯投入勞教場所實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思想教育等措施。

期限最高是4年、實際執行不到1年的行政處罰,怎麼就能將一個一米八高的漢子變成只有70斤重的骷髏呢?讓我們看看相關新聞報導的內容。

這位去世時形如骷髏的勞教人員名叫董雄波,2009年5月因在北京倒賣演出票被判處1年的勞動教養,此後,因北京勞教所羈押下,被轉移到河北省唐山市的荷花坑勞教所。

董雄波的母親介紹,自2009年10月,董雄波致電家中稱生病發燒,看守所不管,請家裡寄藥。此後數月,因其母身體不適中斷聯繫。2010年2月,董雄波再次致電其母,稱暈倒在勞教現場,請家裡寄錢治病。收到錢後,勞教所帶他去看了一次病,但讓他帶病勞動。

董母稱,3月18日接到勞教所電話,通知其給董雄波辦理保外就醫。而家屬趕到醫院時,董已奄奄一息。4月9日,董雄波在醫院死亡。

記者致電事發的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勞教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拒絕了記者採訪。記者又致電唐山市司法局,司法局的工作人員證實了董雄波死亡一事,表示死亡原因正在調查當中。

在以上的報導中,我們看到的是死者母親簡略的事件經歷描述,以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的推辭。

勞教干警對勞教人員要像:老師對待學生 父母對待子女醫生對待病人

在勞動教養中有這樣的要求:中國的勞動教養工作,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立足於教育,著眼於挽救。要求勞教工作干警對勞教人員做到"三像",即像老師對待學生、父母對待子女、醫生對待病人那樣,耐心地幫助勞教人員改惡從善。

那麼,回顧一下董雄波的生病過程:

患病-勞教所的人不給他治療。

"2009年10月的時候,董雄波給家裡打電話,說他連續勞動了10多天沒有休息,累得已經開始發高燒了,而勞教所的人不給他治療,要家裡寄點藥過去。"申紅花說。

加重-暈倒在勞動現場

申紅花說,董雄波的家人此後給他寄過兩次藥,而董雄波再次打電話回家已經是2010年2月。在電話裡,董雄波說自己的身體實在是扛不住了,暈倒在勞動現場。

求助-一點休息時間都不給

"他讓家裡寄些錢給他看病,還說如果家屬不寄錢,勞教所不會帶自己去醫院的。家人急忙湊了一千塊錢給他,後來勞教所才帶他去醫院。他說即使自己連續高燒,勞教所還是堅決讓他去勞動,一點休息的時間都不給,有時候難受得快要死掉一樣。"申紅花在電話中說。

相關規定要求:勞教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享有必要的生活待遇。勞教人員的生活費、醫療費由國家供給。勞動教養管理所設置醫院或衛生所,配備必要的醫療設備,有病及時治療。勞教人員病重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辦理所外就醫。保證勞教人員有充分的休息時間。

患病治療死亡 骷髏身體嚇倒家人

申紅花介紹,勞教所在今年3月第一次帶董雄波去醫院治療,"他打電話回來說,這次外出是他到荷花坑勞教所之後第一次看見陽光,沒想到也是他最後一次見到陽光。勞教所的人帶董雄波去了一次醫院之後,只是檢查了幾個項目,就把錢花得差不多了,也沒有說檢查結果怎麼樣,後來過了好多天,才又想起來去醫院,這次他又暈倒在醫院裡了。醫院讓他住院治療,這時候勞教所才勉強同意。"。

3月18日,董雄波母親接到勞教所電話,被通知立即給董雄波辦理保外就醫。"當時家人在醫院看到董雄波病得非常厲害,一米八的個子體重竟然只有35公斤,全身皮包骨頭,就像一具骷髏一樣。醫生跟我們說人已經很難救活了。"申紅花說。

4月9日,董雄波在唐山市結核病醫院死亡,申紅花告訴記者,勞教所說董雄波得的是肺結核,而醫院的最終結論尚未作出。申紅花告訴記者,董雄波死後,勞教所一直不承認對此負有責任,"我們找了他們很多次,沒有人出面給我們一個說法。"

勞教是否合法?多名專家多次呼籲廢除

2007年底,包括經濟學家茅於軾,維權律師李方平,學者胡星斗等69位中國學者和法律界人士聯署發表了公開信,呼籲取消勞動教養制度。

2008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馬克寧正式提交建議,呼籲廢除勞動教養制度。馬認為,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行政法規違反《憲法》、《立法法》的規定,也違反了《行政處罰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廢除。

勞動教養制度在司法實踐中,由於其法理缺陷,也受到越來越多的衝擊,在大多數案件中,法院會因為敏感性拒絕立案,但也有法院受理這類案件,並在不觸及法理和法律層面概念下,也會有"迂迴公平"的判決。

為什麼勞動教養廢除難?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指出,因為我們還要考慮保障社會治安,「針對那些<小錯不斷、大罪不犯>的人,不能沒有治理措施。」從這一角度上講,廢除了勞動教養,就給了這些人恣意挑戰法律尊嚴的「空子」。

來自公安部門的阻力,是該制度無法簡單廢除的重要原因。勞動教養制度已為公安部門習用,地方政府也有從維護穩定出發的需求。而隱身其背後的「勞動教養所外執行」制度,因為存在巨大尋租空間,也給廢除增添了難度。

各種離奇死亡:

喝水死
2010年2月,河南青年王亞輝看守所內死亡,屍體上有多處傷痕。警方稱他是在提審時喝開水突然發病死亡的。後經初步調查警察涉嫌刑訊逼供。

摔跤死
2010年2月16日,江西嫌犯陳緒金在看守所死亡。警方先是稱其繫上廁所時摔倒猝死。後屍檢報告鑑定其死於多種慢性病導致的"心、肺等多器官系統功能衰竭"。家屬懷疑他是被打死的,因為根據警方調查,出事當晚陳緒金曾被同監號的羈押人毆打。

噩夢死
2009年3月27日,武漢男子李文彥在江西看守所猝死,額頭上有幾處青紫傷痕。看守所稱其是在半夜做噩夢後突然死亡。

躲貓貓死
2009年,雲南男子李喬明看守所重傷身亡。警察稱其與獄友玩"躲貓貓"遊戲時,撞到牆壁而導致受重傷。後經查實系被牢頭獄霸打死。

洗臉死
2010年4月7日,荊州一在押男子薛某死在看守所。警方稱其洗臉時溺亡,家屬則稱發現薛某屍體上有血跡,懷疑其死前挨過打。

妊娠死
2009年11月8日,內蒙古19歲少女郗紅戒毒所死亡,勞教局稱她因"異位妊娠"死亡,網帖所稱"遭強姦毆打致死"不實。

發狂死
2009年6月26日,大學畢業生林立峰,在看守所待了不到24小時死亡。警方稱他是"發狂而死"。檢方最終認定稱是"心源性猝死"。

自縊死

2009年12月12日,雲南盜竊嫌疑人邢鯤在派出所死亡。警方稱他系用紙幣捅開手銬,用攜帶的鞋帶自縊身亡。

来源:齊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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