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警打傷妙齡少女 拷回警局逼做假筆錄(圖)

發表:2011-07-31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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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純頭上有明顯傷痕

15歲的小純(化名),7月27日上午11點30分左右,因母親和鄰居之間的鄰里糾紛,面對接警前來的警察,小純就對鄰居說了句:「你們惡人先告狀,喊警察來✕✕。」之後與警察來了場「肢體衝突」,醫生診斷四肢多處軟組織挫傷、頭額部皮膚挫傷。
   
隨後,小純還被警方戴上手銬,帶回嵩陽鎮派出所,並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被單獨做了筆錄。記者通過採訪女孩本人、走訪周圍目擊者和當事的警察們,試圖還原事件的真相。
   
【自述】何選瓊:和鄰家姑娘打過一架
   
43歲的何選瓊,自從和女兒一道進過派出所後,精神也恍惚了起來。2008年7月,無業的何選瓊為了供女兒上學,在嵩明縣城豐澤路租房開了個小百貨商店。今年以來,何選瓊與隔壁一家商店多次發生生意上的糾紛。
   
7月27日上午10點多,何選瓊上街買菜,和隔壁趙翠瓊家的女兒小林(化名,即將17歲)發生了糾紛。據何選瓊說,小林先是言語辱罵,然後甩了她一巴掌。她出於自衛,和小林揪著衣領互相打了起來。廝打過程中,何選瓊抓傷了小林的頸部。
   
【記者採訪】在現場,記者確實見到小林的頸部有抓傷。
   
趙翠瓊:女兒的耳朵出血
   
趙翠瓊說,她女兒的耳朵出血,一直在醫院輸液。記者表示要去醫院看望小林,跟醫生瞭解情況,她一開始同意,後又匆忙打電話叫小林回來。
   
小林證實,當天確實有警察來,並跟小純發生了「肢體衝突」。記者剛想詳細詢問,趙翠瓊就岔開了話題。
   
採訪中,小林的精神狀態還不錯,由於他們沒告訴主治醫生電話,身體狀況到底如何不得而知。
   
【自述】小純:「他們將我踹在地上」
   
中午11點半左右,回到家,有好幾個警察圍著我,包圍著我的家。隔壁那家人說,我媽媽打著她。我就說了兩句話,你們惡人先告狀,喊警察來✕✕。
   
有一個警號「019430」的警察(後經證實,此人是派出所副中隊長陳濤),上來就罵我。他說,你要來「噪」(罵)整哪樣,你跟老子講話注意著點。
   
我說我沒有「噪」(罵)你,你害我。然後他就開始打我,他先動手,其他幾個警察跟著上來。我首先站在石階上,他們幾個將我拖下。他們踹我的腳,將我踹在地上。讓我跪在地上,拿手掐著我脖子後面,將我的頭往地上撞。我先用手墊在地上,頭撞在手上。後來,他們就將我的手反銬在背後,然後撞了兩個左右,我感覺到好幾個膝蓋頭壓在我背上,怕臉的正面被當面擦傷,就歪了下脖子,撞傷了額頭的側面。後來就這樣整著我,邊整邊「噪」(罵)我,頭著他們使勁按在地上,不準頭起來。
   
我想著他們這麼暴力不敢還嘴,趴在地上不敢動。我記不清媽媽是什麼時間出現的。我記得他們挨我拖上警車時,外婆來啦,叫他們不要這樣對我。但他們根本不管我婆婆,將婆婆推向一邊。我就急了,叫婆婆趕緊喊我爸爸和媽媽來救我。媽媽趕到時,我被他們嚇呆的了,不知道媽媽和他們講了些哪樣。
   
後來,我們被帶到嵩陽鎮派出所。到派出所後,叫我們坐著不許動。
   
我們倆待在一起,從中午12點鐘左右一直到媽媽下午3點50分作筆錄,我是下午4點05分作筆錄,才分開的。
   
在派出所,他們不准我們動、不准吃東西、不准喝水、不准上廁所,也不准我哭。
   
作筆錄時,我講的,跟他們打出來的不一樣,我講改他們不改。我說要改,不然不簽(字)。他說他們不管,只(有)聽他們的,逼著我簽字。
   
後來我的筆錄作了20多分鐘。我出來的時候,我媽媽先進去,但還沒有出來。後來,我怕他們像先那樣打我,就挨我的字簽掉。其實他們寫呢,挨我說呢不一樣。然後他們還要逼我講,在文件上寫一條,我說的以上事實全部符合,挨我講的一樣。
   
但是那句話我寫得潦草些,寫成了以上事實部分符合。但是他念著我寫,寫得潦草,他們也沒有看出來。
   
何選瓊:我求警察將手銬換給自己
   
我回到商店的時候,聽到女兒大喊「媽媽,救命」,只見女兒的頭被按在地,周圍圍著很多人,一看竟然是警察在打我女兒。
   
我又氣又怕,就對他們說,我姑娘犯哪樣法了,為什麼要這樣打她?我是當事人,應該先找我瞭解情況。警察說,我女兒罵了他們,還咬了他們。我說,你們是警察,個個身懷絕技,我女兒怎麼能咬到你們呢。他們才將孩子放下,此時女兒頭上開始流血了,說要拖到警車上。
   
女兒說,媽媽我不去。我安慰她,不怕,媽媽會陪你。上車後,他們拿走了我的手機,還說看看手機裡有沒有錄像,就將手機搶了。
   
在派出所,女兒很害怕,扭著手銬,越扭越緊。看到她痛苦的模樣,我哭著求警察手銬換我銬,孩子小跑不了的。他們說,不是他銬的,是小孩自己銬的,沒權開。
   
後來,我又說,先帶娃娃去處理額頭上流血的傷口。他們說,死不了。我說,松點手銬,會卡到骨折。他們說,卡不斷。
   
作筆錄時,他們說問哪樣,我得答應哪樣,不配合直接送拘留室。

後來,他們要求我,要麼賠償隔壁家女兒的醫藥費,要麼送我去昆明拘留。
   
【記者採訪】派出所:不能相信家長一面之詞
   
昨天下午2點鐘左右,記者來到嵩陽鎮派出所。由於當天小純母女倆先被安置在派出所的糾紛調解室,記者直奔了這裡,但還沒來得及說話,就被要求離開。
   
後來,記者在值班室見到民警徐燕華,他態度還算好,表示願意傾聽何選瓊的傾訴。徐燕華說,由於他沒有出現在現場,不知道真實性。每個人說話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此事的真實性要落實一下。
   
徐燕華表示,他們的工作很忙,警力不夠,不能相信家長的一面之詞。
   
【對話】當事警官:「我們只能說控制了她」
   
昨天下午5點30分,記者聯繫上嵩明縣嵩陽鎮派出所副中隊長陳濤。記者問陳濤,出警後中間有發生衝突,15歲的小純怎麼戴上手銬的呢?
   
陳濤則反問記者,你是說我們警方無緣無故給她戴手銬?然後,他表示,自己出警是工作,記者如需採訪,請開具採訪證明。
   
下面是記者和陳濤的對話:
   
記者:那小純身上的傷,是不是被打傷的呢?
   
陳濤:沒有。
   
記者:那她身上的傷是從哪裡來的呢?
   
陳濤:我們控制人的時候,需不需要力氣呢?
   
記者:那她是犯了什麼錯?還是犯了什麼罪?
   
陳濤:不可能無緣無故打她。
   
記者:那意思是,小純犯罪了?
   
陳濤:我們只能說,控制了她。

記者:我見過她了,她確實受傷了。
   
陳濤:我承認有受傷,我知道。
   
記者:那是怎麼受傷的?
   
陳濤:你到我們單位,到正規渠道,比如我們單位的政治部,如果說可以接受採訪,可以。
   
記者:我們想瞭解這個女孩犯罪了沒有?
   
陳濤:沒有。違法是肯定是有,犯罪怎麼能讓她回去呢?
   
記者:沒犯罪怎麼給一個小女孩銬手銬呢?
   
陳濤:違法也是可以銬手銬的。他們家在我們手上還沒有完呢,他們兩家的事情還沒有處理,她媽媽的事情也還沒有處理。
   
記者:那為什麼銬那麼長時間,都不打開她手銬呢?
   
陳濤:你怎麼知道沒打開呢?到派出所就解開了,瞭解到她才10多歲後就解開了。

記者:當天出警有多少人,圍觀的人群有多少呢?

陳濤:請你先聯繫我們單位,我做了10年的警察了,知道做什麼事情是違法犯罪的,如果這次的行動涉嫌違法犯罪,願意承擔責任。

来源:雲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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