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刑滿出獄時 回放追蹤片段看今朝

發表:2011-09-2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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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13日刑滿出獄下午回到廣州家中,身體虛弱*

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9月13日五年刑滿,當天上午九點走出廣東梅州監獄乘長途汽車,下午四點十五分回到廣州家中。他的姐姐和哥哥前一天專程從老家湖北趕到郭飛雄廣州家中等候迎接。

他的姐姐楊茂平說:「到了到了,我剛剛跟他一起進家門的。」

我與剛進家門的郭飛雄通了電話:「你好!楊茂東,現在你身體情況怎樣?」
郭飛雄:「我身體。。。還可以吧。」

記者:「有沒有落下什麼傷?」

郭飛雄:「這個,後邊再慢慢說吧。我這兩天得休息一下。(監獄)裡面的身體、營養狀況是跟外邊沒法比的。另外,需要等我哥哥姐姐明天從廣州走了以後,我再跟外界聯繫。身體狀況極度虛弱,等緩過勁來,明天後天再跟朋友聯繫。」

*郭飛雄與郭案簡介*

郭飛雄本名楊茂東,畢業於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系,作家、法律工作者。曾經參與2005年廣東太石村維權和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等維權活動。郭飛雄曾多次被警方關押、毆打,他也曾幾度絕食抗爭,最長達五十多天。郭飛雄與其他十三位維權法律工作者一起入選香港《亞洲週刊》2005年「風雲人物」。

郭飛雄於2006年9月被拘捕,此案曾因證據不足兩度「退查」。郭飛雄在看守所會見律師時陳述,在被秘密押送瀋陽期間,遭到包括電警棍電擊生殖器的酷刑逼供,因不堪侮辱與酷刑,曾撞向玻璃自殺未遂。

2007年11月郭飛雄被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款四萬元人民幣。 此案涉及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此事前幾年已經處理過,並且已罰沒十萬元人民幣。

*家人被株連,妻兒逃離中國*

因為郭飛雄參加維權活動和被判刑,家人也先後受到株連。先是他的妻子張青失去工作,後來兒子被當局阻攔不能入小學失學一年,女兒入初中受到控制。家中銀行賬戶被凍結,法院強行提走家中的存款,每個存摺上僅僅留下十元左右餘額。2009年初,郭飛雄的妻子張青攜兒女逃離中國,4月到達美國。同年11月獲得美國政治庇護。

*張青:感謝朋友們幫助!回想這個用酷刑非法手段製造的冤案*

得知郭飛雄出獄回到家,張青與他通了越洋電話。

現在美國的張青說:「我現在知道楊茂東已經回家了,並且我也跟他通了電話。感謝這麼幾年來外界朋友的幫助!非常感謝!」

記者:「能不能談談您此刻的心情和感受?」

張青:「這個刑滿出獄,必然讓我想到他為什麼進監獄,怎樣製造的這個冤案。其實刑滿出獄這個日子,在我來說是很複雜的感覺。必然讓我想起很多事情,包括他所受的酷刑。記得以前警察非常多次的去我們家裡,談論關於他的案子。我當時跟他們講‘你們沒有證據,完全是憑空製造一個冤案,往下走,只能靠謊言走下去’。當時希望他們尊重事實放人。他們沒有放,把楊茂東送到瀋陽去,然後就說他們有證據了。就是用酷刑製造的這個冤案。所以在(今天)這個時候,我必然想到整個案件的整個經過,心情就是把這些事都回想起來。」

*張青:對於未來,我會完全尊重楊茂東的選擇*

記者:「五年後的今天郭飛雄先生刑滿出獄,您現在已經在美國了,這個家庭五年沒有團圓。兒子女兒在國內時有沒有去過監獄探視?」

張青:「沒有。兒子失學那一年,沒有地方可以放他,所以探視時我就把兒子帶去了,但是我沒讓他見他爸爸,只是在外面等。」

記者:「現在對於未來,您有什麼想法嗎?」

張青:「我會完全尊重楊茂東的選擇。」

*楊茂平:感謝關心楊茂東的人!但我不知未來啥樣,很憂慮*

郭飛雄的姐姐楊茂平與弟弟見面後說:「感謝!我感謝好多關心楊茂東的人!但是我不知道未來是啥樣的,現在我對未來很憂慮,所以也不敢說什麼。」

*郭飛雄:感謝幫助!中國民主自由有望。我不會更激進,也不會更軟弱*

剛剛回到家的郭飛雄說:「其實我有話講的。第一就是我要對五年來。。。和六、七年來所有對我和我的家人進行幫助、對中國民主維權事業作出支持的人,表示最真誠的感謝!我永遠不會忘記他們對我的幫助!第二句話,我還是以前那個我。我認為中國未來民主自由的希望會越來越大,越來越明朗。第三是,我不會因為自己個人的經歷變得更加激進,也不會因為這個經歷,變得更加軟弱。」

以上是我在郭飛雄先生出獄的當天,9月13日所做的採訪報導。
(交響樂「行星組曲」片段)

*回放節目之一看今朝,問聽眾看官,何感?何嘆?*

關於郭飛雄先生和郭飛雄案,在過去幾年裡的「心靈之旅」節目「中國民間維權紀事」中的第五集「維權人士郭飛雄」專題裡有詳細的追蹤報導。

今天選播其中的兩段,作為點滴的回顧。

回放前的說明:

先請聽郭飛雄被拘捕前一個月,2006年8月12日播出的節目,題目是「郭飛雄第三次被警方毆打,法律工作者就此發表談話」。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在以下這段五年前播出的節目裡接受採訪的高智晟律師,在節目播出後第三天被警方從山東姐姐家罩黑頭套綁架失蹤,之後被逮捕判刑。其後,在緩刑期間又幾度被失蹤、被酷刑。至今再次失蹤一年零五個月,沒有任何消息。其他兩位受訪者,滕彪和範亞峰二位法學博士,分別於幾個月前被酷刑噤聲。

下面請聽2006年8月12日播出的節目片段

郭飛雄第三次被警方毆打——

當選香港《亞洲週刊》2005年「風雲人物」的維權人士郭飛雄先生8月9日晚上,在從廣州開往北京的列車上遭到警方毆打,第二天下午被押送回廣州家中。這是繼今年2月3日和3月20日之後,郭飛雄先生第三次被警方毆打。
被毆打以後,剛剛回到家中的郭飛雄先生接受了我的採訪。

主持人:「請問您現在受傷的情況怎麼樣?」

郭飛雄:「可能臉上破相了。」

主持人:「請您講一講事情的經過。」

郭飛雄:「本來我到武漢沒有人跟蹤了。我在樓下,他們有的時候來跟蹤,有的時候不來跟蹤。我本以為我現在的處境已經緩和很多了,但是絕沒有想到他們突然不僅來了一下,而且來了一下非常殘忍的、超出了任何高度衝突時期的。

昨天下午五點零四分的時候,我乘T98 由廣州東站開往北京西站的火車。我坐的是二車廂105座。票是在一個售票點買的。

車走了大約四個小時,到晚上九點鐘左右,快到韶關站的時候,突然乘警來了,要檢查我的車票。所有人的都不檢查,就檢查我的。我的車票給他一看以後,他就說‘你這個車票有問題,跟我到列車長那兒去說’。跟在我身邊、坐在我附近的有六個秘密警察一直跟著我。他們前邊不斷跟外面打電話,坐在火車上一路走,一路不斷在聯繫。
這個時候我就說‘我的車票肯定沒有問題,這是正式售票點買的’。我說‘你把你的警官證拿出來’。他當時只要把警察證拿出來,我就跟他走了。我這句話剛說完,他就上來打我,然後六、七個警察依次上來。打人的人不是跟蹤的人,打人的人全是鐵路乘警和韶關站的警察,這次打得比較重。」

主持人:「這時候車在什麼地方?」

郭飛雄:「車停在韶關火車站,剛停下來他們就這樣作了,打得非常凶。後來才知道,有一個記者去採訪他們,他們說我是法輪功。就是法輪功也不應該這樣打。」

主持人:「都傷到什麼地方?」

郭飛雄:「額頭被打掉一塊皮,有酒瓶蓋那麼大的一個缺口,現在鼓得很厲害。如果長不好,可能就毀容了吧。把我從半空中朝地下推的時候,把我兩手反剪在後面,結果胸膛撞在地板上‘喀嚓’一下,我慘叫了一聲,肺部到現在還是疼痛的。」

主持人:「您後來有沒有去醫院?」

郭飛雄:「因為我現在經濟比較困難,我和我太太的工作都被警察破壞了。現在不准我就業,不准我太太就業,家裡基本上要處在一種‘彈盡糧絕’的地步了。檢查(身體)一次兩、三百塊錢。臉上的東西拍個照片就夠了。打頭,打身體,身上打了好幾處傷,而整個過程中間我沒有反抗,也沒有說什麼不妥當的話,他們上來就打,並且下手特別重。

打完以後,我就覺得不能讓老百姓看到以為我真是個造假火車票的人,所以我還喊了一句,好讓人們傳給以後的人。我說‘我是為了政治,他們這些人是警察,是秘密警察跟蹤我的!推動民主無罪!’只喊了這幾句。」

主持人:「您喊完之後他們打的。。。」

郭飛雄:「喊完之後還是打啊,一路走一路打,並且用我的皮帶把我反剪在後面綁住了。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沒有講任何理由,也不掏出他的警官證,就把人綁起來了,一路綁一路打。我問他們為什麼打人,他們把我嘴巴摀住了。打得我腦袋火冒金星,後來就押到韶關鐵路派出所裡面。

過了一個小時,把我從鐵路派出所帶到了韶關曲江一個秘密賓館的地方關押。整個過程中間都沒有問我火車票的事。火車票被他們收走了,我的手機被他們拿走了。」

主持人:「現在你的手機在嗎?」

郭飛雄:「沒有啊,眼鏡也被他們拿走了。要求歸還,不給。」

主持人:「毆打進行了多長時間?」

郭飛雄:「在車上打了有三、四分鐘。」

主持人:「打的時候,周圍圍觀的、車上乘客有多少?」

郭飛雄:「幾百人都看著的,都不敢說話,因為來了十幾個警察。中國人看到警察,都個個是害怕的嘛。」

主持人:「火車就一直停在韶關站上嗎?」

郭飛雄:「對對。然後下了火車以後,只有十幾米遠,雖然打,但是打的就少了。到現在我還不知道為什麼打我。
他們不准我到北京去,為什麼不准我到北京去?另外,你不准我到北京去就是了,為什麼要打人呢?你只要出示警官證,我就跟你走了嘛!」

主持人:「發生這個事情的確切時間是。。。」

郭飛雄:「昨天晚上九點鐘。」

主持人:「被送回家是今天。。。」

郭飛雄:「下午大概是三、四點鐘到的家。這十八個小時我一直是處在絕食絕水狀態,關押到今天上午十點鐘左右。」

主持人:「對於為什麼現在會發生這件事情,您是怎麼分析的?」

郭飛雄:「打我這個事情絕非偶然。他們冒充中央說北京不歡迎我。最近到底有什麼事情使得他們必須要阻撓我到北京,或者要打我?問來問去,最後的結果,我分析可能跟太石村有關係。我都不知道他們有這個(動議罷免村主任第一次受重挫)一週年的紀念活動。我打電話問了太石村,他們說有一個叫作什麼聚餐會,計畫在8月16日,但早就取消掉了。」

主持人:「您再次被暴力毆打,心裏怎麼想?」

郭飛雄:「我就決定從這個事情開始反擊,盡我的全力進行反擊。‘事不過三’,打我已經打到第三次了,已經夠了!再退的話,人都沒有活路了。所以,我現在準備首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一定要起訴鐵道部和這些警察,然後對前面兩次打人的凶手都要起訴。
我知道這個起訴非常艱難。」

主持人:「當時他們佩戴的號碼您有沒有記下來?」

郭飛雄:「這次很幸運都記住了。打的最凶的是三個人。第一個是T98次列車上的乘警,一輛列車只有兩個乘警,是哪個乘警肯定找得到的,是我起訴的對象。還有兩個韶關火車站鐵路派出所的警察。這兩個人的警號一個是091522,一個是091485。這兩個人。。。憑著他的警號也可以找到他的真實姓名。這次是一定要追究到底,並且盡最大的努力。

(火車過)韶關站再往前走一、二十分鐘就出廣東了。這次打人的指揮者,我現在能找到的是幾個人了。一部分是番禺區的警察,其中有一個是預審科的,曾經在看守所的時候預審過我的。他背後還有人安排,其中有一個就是經常在我樓下逛的廣州市國保大隊的周警官。。。

這些人都要追查到他們的姓名,要起訴。就是不受理的話,現在發動社會上瞭解真實情況的人,在接下來的三、五年幫忙舉報;警察系統內部有良知的人幫忙匿名把他們的情況講出來。從現在開始,要蒐羅他們的名單,然後一直追究下去。」

(音樂:「眾人信號曲」片段)

高智晟律師:你們擁有國家政權,就找不到任何暴力之外的其它解決方式嗎?——

當選香港《亞洲週刊》2005年「風雲人物」的高智晟律師, 是被北京市司法局停業一年的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主任,他現在正在山東省看望病危的親人。

高智晟律師聽到郭飛雄再次被暴力毆打的消息之後說:「郭飛雄被打,我們在此感到了一種悲哀,為施暴者感到悲哀——你們如此龐大的一個群體,擁有國家政權,你們就找不到任何暴力之外的其它的解決方式嗎?
為什麼和中國人民就不能用語言來溝通?就使用暴力?

問題是,這樣的歇斯底里,這樣的野蠻和無底線的暴行,能給你們自己帶來任何好處嗎?你們今天的危機、今天的不安,不就是這樣的暴行帶來的嗎?

另外一方面,郭飛雄這樣的人,是靠打壓能夠使他收斂和屈服的嗎?去年在監獄裡面五十九天的絕食,不印證了這些早已是突破死亡的。。。持這樣價值的一些個體,他怕你野蠻打壓嗎?」

郭飛雄原本是準備低調一點,結果這次打壓,他剛才說他決心全身心的再次投入和這些惡勢力進行抗爭當中去。」

我也順便請問高智晟律師目前處境怎麽樣。
他說:「前天我到外甥那兒去,路途上始終有一輛車,我們(的車)無論跑多少速度它都和我們保持兩、三米距離,這樣是非常危險的。他的車號是魯BZ0243 ,近距離跟蹤我。我到了外甥家不到一分鐘,他們就把我外甥家的電給掐斷了。」

主持人:「那是什麼時間?」

高智晟:「大概是8月8日下午四點多吧。當天晚上,我外甥住的整個那一棟樓供居民做飯的‘液化氣’全部被掐斷,還有我外甥家的電話被掐斷。

他們煞有介事在樓下守了二十多個人,導致我第二天走的時候大概前後左右不低於一百人的當地居民探頭探腦趕出來看我。看這二、三十名特務包圍的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滕彪博士:把維權作為打擊對象,完全和現代的法治精神相違背——

當選香港《亞洲週刊》2005年「風雲人物」的在北京的法學博士、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滕彪先生得知郭飛雄又被暴力毆打後說:「我覺得現在對於維權人士、普通公民,用非法律的這種暴力已經太多了!

我覺得還是應該有更多的人出來關注這種非常不好的傾向。而且,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國內的維權還是應該要繼續下去,還得堅持非暴力的、法制的原則。」

主持人:「有消息說,中國當局把維權人士與法輪功、宗教等六方麵人士列為‘六大打擊對象’,您在國內有沒有聽到這一消息?」

滕彪:「把維權作為打擊對象,這個說法從去年八、九月份的時候就有。我覺得這種思維方式還是中國階級鬥爭年代的思維方式,把某一些人或某一類人列為‘階級敵人’。我覺得現在政府講‘依法治國’,講‘和諧社會’,這種敵我鬥爭的觀念,完全和現代的法治精神相違背。」

主持人:「您和您周圍的維權律師、維權人士現在處境怎麼樣?」

滕彪:「我個人沒有什麼新的情況,還是原來的那些壓力。但是,我周圍的很多朋友,他們被軟禁、被跟蹤的情況好像比較明顯。」

範亞峰博士:有關部門在暴力的濫用上沿著一條危險的路越走越遠——

當選香港《亞洲週刊》2005年「風雲人物」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範亞峰先生,得知郭飛雄先生再一次遭到暴力毆打後說:「我認為,用暴力來對待維權人士,不是一個很好的辦法。最近,高智晟、郭飛雄相繼受到毆打,而且動手非常凶,這個信號不是一件好事情。應該說,這說明有關部門在暴力的濫用上在沿著一條危險的路越走越遠。當然,這也是一個徵兆,說明整個大陸的法制民主的轉型進入一個比較關鍵的時期。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不出意外的話,這樣一種頻繁動用暴力的方式不僅不會解決問題,反而會推動維權運動向一個更高的台階、更大的規模,甚至向著前不久高智晟律師所講的四個趨勢,就是‘街頭化’、‘政治化’、‘規模化’、‘組織化’迅速發展。

郭飛雄他在大陸應該說為老百姓、為普通人所作的一些維權的努力,還是得到了普通人和整個維權界的尊重和愛護,就這個意義上來講,中國的事情還是要自己來做。

我認為,有關部門應該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行為方式,改正一下工作方式。否則的話,傷害到的是長遠的利益。
對這些具體的工作人員來說,對他們未來的前途,也會留下很不利的影響。我想,這是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

*回放節目之二看今朝,亦問聽眾看官,何感?何嘆?*

接下來要回放的是2007年6月2日播出節目的片段,題目是「郭飛雄見律師自述遭酷刑逼供,法學家談酷刑、法制與維權。」

下面請聽2007年6月2日播出的節目片段

在2007年5月29日的「亞太報導」節目中,我採訪報導了維權人士郭飛雄的太太張青轉述郭飛雄28日在看守所會見胡嘯律師,自訴遭受酷刑逼供,要求緊急向中央舉報的消息。

胡嘯律師:郭飛雄肯定看守所一些文明對待,也談受酷刑逼供不能容忍——

張青接受採訪的時候,胡嘯律師正乘飛機在返回北京途中,第二天胡嘯律師在北京接受我的採訪,證實了張青轉述的郭飛雄自述,同時也作了些進一步說明。

胡嘯律師說:「郭飛雄一方面反覆強調要肯定遼寧省看守所以及廣州市第三看守所對他的一些文明對待,但同時又說,在遼寧省看守所(被帶到秘密地點)遭受刑訊逼供的情況——用高壓電棒電擊男性生殖器等情況是他不能容忍的,也是要堅持抗爭到底的。」

郭飛雄的家人:嚴重刑訊逼供突破人類文明底線,向最高當局舉報——

郭飛雄被轉押瀋陽之前,被羈押於廣州市第一看守所。他在會見律師的時候曾經自述,在此被連續審訊七天七夜,被毆打、刑訊逼供,還曾經被雙手雙腳綁在木板床上四十天。

郭飛雄的家人6月1日再次接受我的採訪,表達他們的心情,並且說已經著手準備向中央舉報。

張青說:「5月28日,律師會見以後,胡嘯律師就告訴我這些情況──受到嚴重的刑訊逼供,使用了人類文明的底線都不能承受的一種方式,用電棍擊打男性生殖器這種行為的時候,我們是非常氣憤的。

我們作為家屬,準備把這件事情向中央舉報,可能是以公開信的形式寫出來。」

郭飛雄的姐姐、現在湖北省的醫生楊茂平說:「我們要向最高檢察院、全國人大控告。因為這太殘忍了,那像扒皮一樣的痛苦。對我們楊茂東,他們這是做到底了,陷害到底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楊茂東到底跟他們有什麼深仇大恨?非常不理解的,真是無法無天了!」

楊茂平回憶警官上門所說,看法律程序只是過場——

楊茂平回憶2月份警察方上門對她講的話:「楊茂東說他在2月12日被打,2月13日他自殺(未遂)。春節前,遼寧省警方來了兩個人。其中一個姓楊,跟我說‘我們現在是為了挽救楊茂東’,他都扯到政治的事件。他說‘太石村他(楊茂東)扯什麼,他算老幾?有他什麼事啊?他如果說得好,我們可以不判,或者輕判,如果說得不好,可以說‘兩萬冊’,‘五萬冊’,‘六萬冊’,我們都可以說。我們也可以虛判,也可以判他五到八年’。他要叫我勸楊茂東寫一些悔過,我當時說‘楊茂東有什麼東西要悔過呢?’

他是警官,他是公安局的,他有什麼權力說判幾年,不判幾年?走法律程序,只是一個過場。」

滕彪博士:《刑法》禁止酷刑,中國酷刑逼普遍,相關人員可能構成刑訊逼供犯罪——

在北京的法學博士滕彪律師說:「我看到了郭飛雄遭受酷刑的相關報導。我覺得這種酷刑是非常殘酷的,也是中國《刑法》明確禁止的。我覺得相關的一些人員可能構成了刑訊逼供犯罪。

在我參與過的一些刑事案件當中,我發現這種酷刑也是非常普遍的、也是非常殘酷的,甚至有一些我介入的死刑的案件,也是一些辦案人員通過刑訊逼供,把一些完全無罪的人給安上死刑的罪名,在中國也不是個別的現象。
所以,我覺得,在中國要想減少酷刑,還需要做很多很多的工作。」

主持人:「像現在這種情況,法律上規定有什麼途徑能夠向有關方面,比方起訴啊,有沒有這方面明確的規定?」
滕彪:「刑訊逼供是屬於違反《刑法》的犯罪,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報案,要求立案。但是,由於這些酷刑本身就是這些辦案機關他們自己施加的,所以,在實踐當中,來自於受害人,或者普通公民的這種報案,往往也沒有什麼結果。只能靠上級檢察機關的監督,揭露出來的這些案件,或者受到處理的官員,往往都是因為各種偶然的原因,或者是政治鬥爭的原因,才得到處理。」

滕彪博士:法庭使用刑訊逼供取得的「證據」——

主持人:「一般在開庭之前,如果發現現有的口供,或者被叫作‘證據’的材料裡,有刑訊逼供因素的話,那麼應該怎麼樣來對待這個‘證據’和即將開庭的庭上來使用這些所謂‘證據’材料?」

滕彪:「在實踐當中,刑訊逼供得到的這些‘證據’,在法庭上,還是沒有加以排除。即使參與刑訊逼供的這些辦案人員受到了處分,或者受到了法律的追究,他們通過這種非法手段得到的‘證據’往往被法官加以使用。

因為中國沒有法官獨立的制度,所以這些案件往往在開庭之前就定了結果。所以,這些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可能仍然被加以使用。」

滕彪博士:需立《刑事證據法》緩解酷刑;根本改變酷刑須整個司法體系大變革 ——

主持人:「在這樣一個階段,作為一個法學方面的專家,您覺得有什麼可做的事情能夠使您上面所說的這種狀況終結?」

滕彪:「我們也一直在做一些具體的工作,比如說,召開一些研討會,關於‘律師在場權’的問題,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預審的時候,應該有律師在場,給他們提供法律幫助。

我們也有一些律師、學者在著手進行《刑事證據法》的起草,或者立法建議。中國目前還沒有一個可操作的‘刑事證據規則’,如果這個‘刑事證據規則’能夠公布,並且付諸實施的話,對於酷刑的現象可能也會有所緩解。
總體說來,還需要整個的司法體系的大的變革,才有可能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狀況。」

滕彪博士:中國向聯合國提交報告無視現實酷刑,等於欺騙國際社會,默許慫恿酷刑——

滕彪博士說:「關於酷刑的問題,從十幾年前中國就已經正式簽署、並且批准了聯合國的《反酷刑公約》。按照這個公約的要求,中國每隔幾年就要向聯合國提交中國履行《反酷刑公約》相關義務的報告。

但是,我注意到中國政府在提交這些報告的時候,完全無視中國現實發生的一些事情,實際上等於是在欺騙國際社會。

我覺得,從這個角度來講,郭飛雄遭受到這個酷刑也不是偶然的。整個的這個體制一直是在默許,甚至慫恿這些酷刑的存在。」

範亞峰博士:「法治」建設與「人治」酷刑傳統的鬥爭——

在北京的法學博士範亞峰先生說:「我覺得這個事情體現了中國走向法治,在法制建設過程當中非常艱苦的掙扎。在郭飛雄先生的身上體現出這種‘法治’和這種極為漫長的‘人治’的酷刑傳統的鬥爭。

應該說,在這個案件過程當中,既有檢察院系統對於法律程序的捍衛,兩次退回補充偵察,也有一些執法部門,像現在所申述的酷刑的運用。

在這個事情當中,我覺得可以看出來兩種規則模式之間,在過渡當中是一個非常艱苦的衝突和鬥爭。這對於維權人士來講,意味著有志於推進中國的法治進步、民主建設的維權行動人士,為此要作好充分的思想準備,承擔更多的犧牲。」

以上接受採訪的二位法學博士範亞峰先生和滕彪先生不知有沒有想到,在三年多之後,他們自己也先後遭受酷刑,被噤聲,直到今天沒有言論自由。

在今天的節目即將結束的時候,我們再來聽一聽9月13日郭飛雄五年刑滿出獄回到廣州家中,剛進家門接受我的電話採訪所說的一段話:

郭飛雄:「我有話講的。第一就是我要對五年來。。。和六、七年來所有對我和我的家人進行幫助、對中國民主維權事業作出支持的人,表示最真誠的感謝!我永遠不會忘記他們對我的幫助!第二句話,我還是以前那個我。我認為中國未來民主自由的希望會越來越大,越來越明朗。第三是,我不會因為自己個人的經歷變得更加激進,也不會因為這個經歷,變得更加軟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心靈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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