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與領導發生衝突 被送精神病院

發表:2011-10-13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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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多家媒體日前報導了重慶一名叫周榮焱的公務員因與單位領導發生衝突,而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的經歷。他從精神病院逃走後,經過12年的不斷上訪、申訴和索賠,終於摘掉了「精神病人」的標籤,並於近日獲得經濟賠償。

上海《東方早報》星期三的報導說,周榮焱是重慶市巴南區農業局農經站的一名公務員,1998年,單位實行房改,把有產權的房子出售給員工,周榮焱認為分房存在不公,與單位領導發生爭執,並致信巴南區紀委書記,舉報農業局的3名領導。

該舉報信後來被轉到了被舉報人手中,周榮焱的厄運也開始了,他兩次被巴南區農業局和農經站工作人員強行送往當地精神病院,共關押了93天,並被強行灌藥。

《羊城晚報》的報導說,2000年初,巴南區農業局向巴南區法院申請宣告周榮焱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並指定一個與他非親非故的人當監護人。2005年,巴南區法院重新指定巴南區農業局為周榮焱的監護人。

周榮焱從精神病院逃出後,不斷上訪和申訴,經過72家國家機關和800多名領導幹部的介入,2008年巴南區法院終於撤銷了宣告周榮焱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判決。

對於這起案件,位於美國華盛頓的「中國信息中心」的楊莉藜評論說:「在中國這些年通過媒體的報導揭露出正常的人由於種種原因,比如說跟當地領導的原因,還有一些去上訪這之類的原因而被送進精神病院的案例越來越多。所以,大陸就產生了一個專門的詞彙叫做‘被精神病’,就是好多人根本沒有精神病,而被送進了精神病院,而且所有的手續好像一應俱全,也有醫生的診斷證明這個人確實是有精神病。而事實上根本沒有精神病。完全是濫用執法的名義剝奪了一個人正常的人身自由。把他給關起來以平息他與當地掌權者或者地方政府之間的矛盾。這種種情況確實是對人權的一個非常巨大的侵害,也是文明社會裏不可容忍的一種情況。它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卻每天都在發生著。我們幾乎可以不斷地看到類似或者相關的報導。」

重慶居民王先生表示,周榮焱「被精神病」的經歷也曾發生在其他很多人身上,並引起人們的擔憂。

「其實像他這種情況在我們現在的中國大陸應該說是很多的。不是三兩件,而是成批的。像我們這兒其實也有類似的事情。比如說我所認識的一些經常到北京上訪的,他們都多次受到警告。你再告下去,要麼你就進法院,要麼你就進精神病院。也就說要麼就叛你的刑,要麼就把你當成瘋子關起來。」

新華網的報導說,2009年,周榮焱回到原單位開始上班,並繼續打官司要求補償。今年9月28號,重慶市五中院終審判決巴南區農業局、農經站與巴南區精神病院共賠償周榮焱15萬元人民幣。

重慶居民王先生對此評論說:「他這種結果應該說是很少的,一般人是不可能還給你十五萬的賠償。就在網上我也曾經看到過很多篇這方面的報導,但是我沒看到過有誰得到過補償。」

上海《東方早報》的報導說,雖然周榮焱「被精神病」的錯案如今得以糾正,但是當初把他送進精神病院的農業局領導卻沒有受到任何處罰,這些人有的退休了,有的還升了官。

周榮焱表示,他接下來會繼續努力,讓迫害他的官員得到應有的懲罰。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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