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法院:黎慶洪案被告人拒律師辯護(組圖)

發表:2012-02-03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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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被稱為「貴州打黑第一案」的「黎慶洪案」又出現新變化。貴州法院近日通知該案的4名辯護律師,當事人拒絕他們為自己辯護。多位此案的辯護律師表示,他們將與被告人本人核實。


案件的被告人黎慶洪曾任貴州省第十屆政協委員、貴陽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也是賽車選手。(網路資料)

案件的被告人黎慶洪曾任貴州省第十屆政協委員、貴陽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也是賽車選手。貴陽市中級法院2009年3月25日號一審宣判黎慶洪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19年。黎慶洪等17名被告人不服有罪判決,上訴至貴州省高院。2011年7月12號,經貴州省高院裁定,黎慶洪案一審判決認定的部分事實不清,發回貴陽市中院重審。

貴陽市公安機關在隨後的補充偵查過程中,發現該案另有重要罪行,因此延長了案件相關嫌疑人的羈押期。案件目前已增加40名被告人,檢察機關就此提出二審公訴,並降格到貴陽小河區法院審理。

黎慶洪的辯護律師周澤在「新浪博客」中率先披露,春節剛過,「黎慶洪案」出現新狀況。另外幾位參加辯護的雲南律師曾維旭、廣東律師李修蛟、北京律師王甫、陝西律師段萬金等先後接到自稱是貴陽市小河法院工作人員的通知:「黎慶洪案」被告人拒絕這些律師繼續為他們辯護。

海外「維權網」2月1號的報導顯示,1月29號,北京的王甫律師、陝西的段萬金律師與在廣東的李修蛟律師同在當天接到貴州法院的電話,稱「黎慶洪案」被告人已向法院遞交書面申請,拒絕他們出庭辯護。但段萬金律師經與一些被告人家屬聯繫,家屬表示對解除委託一事毫不知情。廣東律師李修蛟在與被告人之一胡長江的家屬聯繫後,胡長江的家屬也對此感到震驚,表示不願解除與李修蛟律師的委託關係。

本臺記者星期三撥打「黎慶洪案」審判長辦公電話,試圖核實法院通知,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李修蛟律師當天在接受本台電話採訪時表示,作為被告的辯護律師,針對案件出現的最新變化,他們必須與被告核實:

「我們會有計畫去爭取去會見一下,核實相關的情況。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家屬有權聘請律師,當事人自己也就是被告人自己本身也有權決定是否需要家屬聘請的律師或者是他自己是否決定另聘律師。現在他拒絕我們為他辯護,僅僅是法院通知,那麼我們需要爭取去核實一下這個事情的真正的情況。」

李修蛟律師向本臺記者表示,辯方將對法庭宣稱的被告人有書面解除律師委託的申請提出查驗要求,以確保被告人應有的法律權利:

「解除委託關係或者說是拒絕辯護並不需要法院來通知,因為我們之間的這種委託關係的成立只是我們與當事人之間的關係。他們聲稱有書面的東西,但是需要我們前去查看。從我們所掌握的材料看,這個指控的罪名應該是很難成立。但是現在程序已經走到了審判這個程序,我們的觀點是律師只是在刑事案件中、在各個進展的過程中為當事人提供辯護。案件本身應該得到公正、公平,依照法律相關規定進行公開、公平的審判。」

黎慶洪的辯護律師,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的周澤當天也向本臺記者表示,該案最新出現的變化,顯示檢方在定罪和量刑方面與辯方的認知存在差異:

「法院的這種處理方式我覺得沒法理解,不知道會怎麼發展。我是為他做無罪辯護的,可能是辦案機關在認識上有錯誤吧。黑社會這種罪名在法律上也是一個比較新的罪名,很多辦案機關對犯罪過程可能還不夠十分地理解,所以說出現了這種狀況。」

「黎慶洪案」被中國媒體稱為「貴州打黑第一案」。由於審理該案的貴陽市小河法院宣布,部分被告人拒絕律師繼續為他們辯護,其他被告人在庭審恢復後,將做出何種選擇,成為輿論關注的熱點。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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