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輿情促使中國改革勞教制度(圖)

發表:2012-10-10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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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已在四座城市展開勞教制度改革試點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週二(9日)發表《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這是中國首次發表司法改革白皮書,引起廣泛關注。

《白皮書》雖包括「限制適用羈押措施、防範和遏制刑訊逼供、保障被羈押人的合法權益」等內容,但並未提及備受爭議的「勞動教養」的問題。

中國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在回答德國媒體時承認,勞教制度的一些規定和認定程序存在問題,「改革勞動教養制度已經形成社會共識,正在研究具體的改革方案。」

對這一表態,在北京的著名維權律師李方平對BBC中文網說,「有喜有憂」,「喜的是,這是中央首次高規格、公開地表示準備以立法方式改革勞教制度;憂的是,廢除勞教制度看來可能性很小。」

中國勞教的法律依據是195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關於勞動教養的決定》。作為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勞教制度日益受到法律界、司法界的質疑和批評。

今年8月,來自北京、廣東、河南、湖南、山東等地的10名律師致信司法部和公安部,要求修改勞教制度,李方平是其中之一。

李方平說:「現在的關注點是,這種所謂的改革是根本性的變革,還是細枝末節的的調整?倘若是前者,還是有意義的,倘若是後者,那仍然是想繼續矇混過關。」

李方平認為,「根本性變革」的內涵必須包括勞教適用的對象必須「非常狹窄、嚴格界定」。

「目前的勞教制度,可以在一天內將一個人送去勞教一到三年,即便現在縮短到兩年以下。但這一程序是封閉的,當事人在決定過程中幾乎無法救濟,也無法參與辯論。」

維權律師劉曉原在社交網站Twitter上評論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時說,「司法必須獨立,這是國際司法的通行標準,也是聯合國的要求。抵制司法獨立,司法改革只能是紙上談兵!」

社會輿情

早在2007年,近70名學者提請全國人大對勞教制度啟動「違憲審查」,將此類討論推向高潮,不過,幾年下來卻未見立法的跟進。

李方平認為:「勞教被廣氾濫用造成很大社會壓力,迫使中國當局不得不採取改革措施。」

他說,對勞教制度的壓力來自三方面:其一,是國際社會壓力;其二,是國內學者和法律界的壓力;第三,是來自公民社會、網路輿情的壓力。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李方平說:「現在,來自社會的壓力越來越大。比如,佘祥林冤案引起廣泛討論,最後當局痛下決心,由最高法院收回死刑覆核權。」

他說,這一次當局也是在壓力之下採取的步驟。湖南上訪母親唐慧的勞教決定以及隨後的撤銷,都引發了公眾對勞教制度的激烈討論。

李方平認為,通過極端個案、引發社會激烈討論,進而推動司法變革的途徑「既可喜、又可悲」,「在當前沒有其它途徑的情形下,這也是無奈的選擇」。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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