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兒子告父母不養之罪:非啃老是沒能力(組圖)

發表:2014-08-29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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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4年08月29日訊】據三湘都市報報導,長沙一29歲男子因啃老被父母趕出家門,竟欲請求法律援助,狀告父母「不養之罪」。

這名叫匡正軒的男子今年29歲,2003年隨父母從老家湖北省荊州市監利縣來到長沙。在此之前,匡正軒經歷了小學輟學、學木工、在家無所事事。來到長沙後,他跟著父母賣苦力,因為幹不了重活作罷。

幹不了重活,那就學理髮吧,「那師傅總是故意刁難我,我學了半個月就走了。」

由於租住地在河西高校區,隨著鋪天蓋地的美術培訓班的興起,匡正軒終於找到了一份較為輕鬆的活兒——人像模特。


兒子匡正軒在慰問團人像模特。

「當模特也很累的,一坐就是四五個小時,而且不穩定,今天有明天就沒了。」在匡正軒眼裡,每天55元到65元的工錢很低,「介紹我去做模特的中介也很黑,還要收5塊錢的中介費。」

匡正軒的職業生涯裡,做得最長的工作是在某酒店當上菜員,「2008年6月到2009年6月,幹了一年,每個月八九百工資,包吃住。可我沒力氣幹活,老闆總說侮辱我的話,我受不了。」

「零碎的時間還去廣州、深圳打過工,玩具廠、製衣廠都幹過,可我在那裡總被人認作小偷,他們打我。」每每餓得半死回到長沙,他都自我總結:「我沒有能力。」

原來,一個多月前,匡正軒被父親趕出了家門。「他不想養我就把我趕出來了,連我弟弟也跟著一起趕我。」匡正軒說,被趕出家門後,他流浪街頭,「撿廢品賣錢、打零工,這幾天又開始做模特了,55元到65元一天,不穩定。」「我好倒霉,被他趕出來前一天,我做模特攢錢買的單車也被偷了,我現在整個身家只有身上的300塊錢。」

他請記者隨其去找父親談談,「我有兩個請求,第一,你們能不能幫我找個律師,免費為我打官司,我要告我父母,告他們不養我;第二,我想要回我的2000塊錢。」

匡父的租屋位於岳麓漁場附近。晚上7:30,記者找到了租屋的房東戴志高。「老匡趕工去了,暫時回不來,」戴志高指著對面一間沾滿油漬的卷閘門說:「他就住那間,房租每月200元。」

鄰居們見匡正軒來訪,都犯了嘀咕:「他回來幹嗎,又求著老匡養他嗎?30歲的人了不自立,夏天父母出去做事,他一個人坐在床上玩手機、看書、睡覺,飯都不做,這種兒子要他何用。」


父親老匡在出租屋附近的工地上做著苦力活。

劉永助與老匡是老鄉,兩家的房子相隔百米,對老匡一家比較瞭解。「兩公婆來長沙十幾年,堂客有糖尿病,他自己沒什麼技術,單純賣苦力,每個月3000塊錢左右的收入,兒子要他養,太沒血性了。」

問及啃老,匡正軒說:「我不是啃老,我是沒有能力,有能力肯定贍養他們。」

老匡說:「我不可能再養他了,他一打電話就是問我要錢,這麼下去我以後老了怎麼辦?」

聊到兒子不記得父母生日的問題,老匡將其歸結為「不細心」,「別說父母生日,長輩去世的日子,我也不記得。」靜靜一想,老匡略顯自責地說,「可能就是這種家庭氛圍和缺乏教育,現在兒子也不把父母當回事了。」

来源:呂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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