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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政下的中共血腥户籍岐视制度

    中国人连流浪的权利都没有

      在中国,一个合法的公民,如果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到另一个去打工、创业或流浪,在目的地必须通过一系列繁琐的手续办理暂住证,否则其身份将不合法,随时面临被“驱赶出境”、拘禁、罚款的危险,甚至会因此付出血的代价,在中共的户籍制度下公民没有迁徙的自由,中共的户籍制度不仅造成了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对农村居民的岐视,更是沾满了鲜血。中共现行的户籍制度是中共实行愚民统治的需要,它的存在严重侵害了人权,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引发的社会日益突出。

    暂住证是什么?

    据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3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暂住证的办理依据是 1982年5月12日中国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在中国的南方经济发达城市-广州, 27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因为没有随身携带暂住证被中共警察活活打死。此事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2003年5月14日,一份题为“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由许志永等三位法学博士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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