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兴旅社》是俩退职女工,因家境贫寒1985年申请,同年1月30日经闸北区工商局核准发给个体营业执照,母女以家庭形式组成的个体旅社,经营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汉中路16号,沿街门面房,紧邻上海火车站,经营面积110.26平方米,生活稳定,为配合闸北区不夜城建设,1995年10月9日同上海市闸北区汉中北块签订《拆迁私房产权互换协议书》,以下简称《互换协议书》。
《互换协议书》第四条:甲方在1996年3月底之前将汉中路78弄1号1102、1105室交给乙方。甲方未能按协议如期交房,却强逼本人接受与产权互换毫不相干的《住房调配单》为产权互换的凭证。《互换协议书》的签订,距今转瞬已第12年,为产权互换的结算,从1996年3月迄上访市、区人大,直至2006年10月26日上访北京,至今未有结果。
母女只能暂住汉中路78弄1号1102、1105室,至今未获得私有房屋产权证,户口进不了户,生活无来源,蒙受极大的经济、精神负担。
面对这一事实,到底是政府的不是,还是百姓的愚昧,看看以上的文章,真是令人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