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夫
上海袭警案,杨佳杀人了,而且杀的是警察。
在和平年代,公民无故杀任何人,都会被法律定为罪犯。在战争年代,杀一个人,可能是罪犯;杀了许多人,则是英雄。杨佳,在和平年代,杀了许多人,杀了好几个职业为警察而知法犯法、作恶多端却逍遥法外的“人”——身着警服的地痞流氓(不排除不明真相遭误伤者),所以,可称其为“英雄的罪犯”,或称“成为罪犯的英雄”。
根据《刑法》规定,杀人罪行中的“故意伤害罪”,从法理讲,被伤害、被杀害者,应当是无辜的守法公民,或没有犯罪事实的公职人员,杀人者的杀人罪名才能成立。而杨佳的杀人动机,是捍卫自己作为遵纪守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杨佳的杀人过程,是被迫以特殊形式不受法律保护的“过时的自卫”。这在文明法治国度,人们陪审团是会判其无罪或减轻处罚的。
据大陆及海外媒体报道,北京良民杨佳,过去在山西太原火车站,曾遭流氓警察残暴殴打;上次在上海,因租用自行车旅游,被流氓警察诬陷,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继而遭到非法拘禁、残暴群殴,以致于丧失生殖能力!流氓警察丧尽天良,而督察竟然包庇警察凶犯。善良的百姓,真是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
请记者和法官,注意事实真相和语文水平,对杨佳,不要随意使用“报复”这个词。杨佳的行为,是在维权,采取过激行动在维权。
回想起徐匡迪在任市长时的上海社会风气尚好,当时笔者亦居上海,深感十里洋场、国际巨都迟来的改革开放的春天的文明氛围。笔者认识上海市公安局督察队荀队长,那是一位非常正直的警官。那时,你见警察违法,督察接报必究,严厉惩治违法警员。
近年来,上海在不可一世的“上海帮”陈良宇之流统治下,官员贪污腐化,警察无恶不作,世风日下,警风日下,督察听之任之,放任自流。长此以往,法将不法。老实说,上海在全国,风气还不算最差的,其他有些地方,更是“山高皇帝远,猴子充霸王”,问题严重,可想而之。
再看中国大陆各地交警、城管,如何公然横行霸道、贪赃枉法,残暴欺压良民百姓,疯狂践踏法律,肆意破坏社会和谐,致使平民大众苦不堪言,敢怒不敢言!
李瑞环先生曾经严肃告诫:百姓最可爱,百姓最可怜,百姓最可欺,百姓最可怕!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与人民大众为敌的身着制服的犯罪嫌疑人,死在敢于维护公民尊严的英雄式的罪犯的快刀之下,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据悉,上海时下平日作恶多端的少数警察畏罪不安,甚而临时雇请刑满释放人员当保镖。杨佳事件,应当触动肆无忌惮违法乱纪的警员们猝然梦醒。若不思悔改,终究逃不脱人民大众奋起除恶的审判台和绞刑架!
2008年7月 成都
尊敬的胡锦涛主席:
大年初一中午,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附近的龙晓宾馆大厅内外,上海市信访办领导率数十名便衣公然毒打两名来宾馆做客的上海市民,两公里外都有人说:“上海人被上海人打了!”
2006年正月初一,约十一点半,我和高国华(警察)来到北京大栅栏龙晓宾馆看望一朋友,因见有许多便衣和上访人员,我俩只在大厅坐了数分钟就起身要去吃饭,却被大厅门里口几个穿便衣的人拦住。我俩讲早中两顿饭都未吃要去吃饭,这就一下拥上来约二十人对我俩拳打脚踢,我被打手们踩在地上狠打,因大厅内已激起公愤喊叫,打手们就把我拖到过道里继续狠打,又把我拖至门厅口内踩在地上毒打,直至打昏。57岁身体瘦弱矮小的高国华被打得口出血、脸肿大、牙松动。
当时有上海市信访办编号为202等领导在场,现场见证者有宾馆服务员、住宿人员、上海上访人员等数十人,在距案发地两公里外都有人说:“上海人被上海人打了!”
上海市杨浦区信访办编号为106的领导给我俩买了云南白药胶囊、麝香祛风湿膏、紫雪、牛黄消炎灵胶囊、感冒胶囊服用。被押到上海后,我俩就自己到医院就诊。
我俩为此已向上海市纪委、北京市宣武区公安分局大栅栏派出所、公安部、中纪委、国务院信访办等有关部门反映两年多了,一直遭推诿、敷衍,无一部门受理。
再次恳求领导受理督办是谢。
控告人:俞忠欢
2008年 7 月 27 日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200弄44号305室,邮编:200093,手机:13482412852。
个杨佳正义之剑所到之处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