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为可笑的是,北京最大的违法房地产建设工程“宏善家园”,就是刘志华任北京市副市长时违法审批的。2006年以来,当地许多居民有的被迫搬迁,没有搬迁的居民的房屋也被建设单位强占作为建筑工人宿舍。而在刘志华被判处死缓的今天,该工程却仍在建设中。
中国早在2004年就颁布了《行政许可法》,而该工程事先并未举行听证会。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却认为《行政许可法》虽设定了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但法律、法规或规章尚未就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前的听证制度及程序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此,颁发房屋拆迁行政许前不举行听证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究竟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枉法裁判?还是北京市政府和人大行政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