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排序
分頁:
  • 1樓
    有人誤導說鄧玉嬌殺錯了人,夏律師代理之控告會至鄧玉嬌于死地, 此乃無稽之談!事實是:三人共同犯罪,無限防衛,鄧貴大的加入和攻擊,現實地增強和延續了強奸企圖與犯行,正當防衛當然包括鄧貴大為對象,不是故意殺人或殺錯了人,是正當防衛致死。防衛致死不是故意殺人!防衛在先是意愿,致死在后是意外。先定故意殺人,不合法理與邏輯。如果對防衛需要甄別,公平的說,針對鄧玉嬌,只能定為防衛致死。而黃德智與鄧貴大應定為強奸和協助強奸未遂。夏律師所為并無不妥。巴東下的套是小兒科,當局很蠢,主持公道還可以撈點執政合法性,殺了冤女,堂堂執政黨背上個道德負資產,合算嗎,腦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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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樓
    这个案子就象文章作者讲的,是非常清楚明了的,完全是当局故意把它弄复杂。实际上共党处于两难的境地,怕动一发而牵全身,所以共党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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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樓
    黑道、白道总要讲个公道,肆意横行,早晚要有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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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樓
    应起诉所有当事公安、警察。这群中共魔教的喽啰恶棍,丧尽天良,胆敢挑战天理,执法犯法,本身已经是严重的犯罪。必须彻查、揭露他们与强奸犯的肮脏关系及有关此案的所有黑幕,将他们治罪,为邓玉娇讨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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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樓
    当今中国的司法还不如“旧中国”的“租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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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樓
    今天判决结果出炉,邓玉娇从法律上讲已经获得完全的自由。这是中国法制上的一大进步。在这个事实面前,发出以上“宏论”的作者又该作何论呢?大概会摘取胜利的果实,称是其斗争的结果吧。我想,法律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在没有弄清一个案子原原本本的时候就像大众媒体说三道四,这恐怕一点都不专业吧。不要误会,我不代表任何人,我是在美国做学问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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