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排序
分頁:
  • 1樓
    不会同情聂元梓.她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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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樓
    看了这篇文章使我联想到了两种动物——鸡和犬。这鸡不是普通的鸡,而是凶残威猛的斗鸡。它不下蛋、不孵卵、不打鸣;只要被主人带入斗场,它立刻用爪、用嘴、用恶狠狠的目光去义无反顾的厮杀,毫不怜悯别人的伤痛,也无暇顾及自己的血污。也使我联想起了狗,不是一般的狗,它既没有京巴的乖巧可爱,又没有黑背的机敏和忠诚,它是一条嗜血成性的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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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樓
    哈哈,聶元梓。人有私欲,就是這樣,相讓她明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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