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共和”
“一國兩憲兩府”
“公民三有”
“公民有業、公民有股、公民有產”
“仁義公道、自由均富、人權平等、憲政民主”
关于“公民三有”简要的说明
“民有、民治、民享”,是宪政民主的核心。其中“民享”又是三民主义的基础。我们现在所提的“公民三有”正是把“民享”更具体化。它的基本内涵和解说是这样:
“有业”:指国家应该提供每个公民充分就业和拥有个人事业的公平机会和待遇。当然,任何一个社会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就业,但是宪政民主的国家有责任将失业率压低在最低的范围之内,并给予失业者应有的失业补助和再就业培训的机会。另外,应特别强调在就业机会前的人人平等。
“有股”:六十年来,中国大陆由于全体公民的努力,在国有企业中积累了巨大的资产。近年,中国大陆这些企业股份化之后,中国大陆的公民却一无所得。问题更严重在于,中共的权贵集团无偿地掠夺了这本应属于全民所有的巨大资产。因此我们认为,中国大陆的公民有权合法获得他们应得的国有股份。当然,中国大陆的公民这种合法拥有,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取得公平的份额。当然,我们也鼓励私人企业家,也合理地让员工占有企业的适当股份,这只会有利于私人企业的发展。私人企业这个部分,自然不应该由国家干预,是应该通过股东和股东大会与员工集体或员工自由工会和平协商来解决。
“有产”:主要指房产和地产。公民应该合法地拥有私人的完全意义上的房产权和地产权。国家不得与民争利,和任意剥夺公民的合法拥有的财产,特别是房产和地产。当然,我们充分估计到解决地产问题是一个极为困难的问题,必须通过国家的立法手段,使得每个公民在地产权上人人平等,彻底解决中国大陆农民始终处于二等公民的不平等的地位。
中国人从19世纪以来,特别是受了外强欺辱之后,一味地只知道只有外国的东西才好,一会儿“马先生”,一会儿“资先生”,恰恰忘了我们还有一个“中华好先生”,还有一个“人类社会的正常秩序”在那儿永远起着作用。达不到和谐的时候,就是违背了这个秩序;要想和谐,就要回到这个正常秩序。老祖宗早讲过。这不是简单的打到和推翻能够做得到的。共产党为了达到甚至消灭国民党,让中国人死去几千万;他们执掌政权后,又人为地造成了几千万人无辜的死亡,这种简单的重复和循环不可取。
所以,我个人认为,从历史的纵深来看,什么这个“党”、那个“党”,不过统统就是一张“皮”而已,这也包括我们中国民主党。在中国,这个“党”的底下,都是中国人;消灭来,打倒去,其实,消灭、打倒的对象都是中国人。
不解决制度性的问题,不解决人心的问题,不了解人类社会正常秩序,都不可能根本性地解决中国的问题。
1)我们可以学习西方的不轻信任何个人的、多元制衡的、民主的政治制度,让坏人都不便于和不敢于轻易做坏事。
2)另外一方面,我们又要发扬光大中华优秀文化当中:信任人、相信每个人内心都是有良知的(所谓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来要求人们三省吾身,内求诸己。讲究人的修学、修性,也就是未来中国需要既重制、又重教。
3)又要承认人类社会是有正常秩序可循,不可违背的。有关人类正常秩序,我粗略写了一本书,你可以给我一个地址,寄给你。
徐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