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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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按照当前中国国情,关于朱军枪杀法官案与6名法官被人泼硫酸案,
    我看到了问题出现在法官身上,却不是被告人.

    因为,原因是法官的行判性质超越了道德和人性的上限.

    另一方面,通过他的反抗行为,我看到了他开始觉醒了中共的无法无天.
    否则,他不可能胆敢这样面对法官实施暴力了.

    另外,按中国的国情,法院本质和性质变成了围绕中共利益和地位而镇压和制裁的工具.

    但是,民主主义国家的法院与此相反. 民主主义的宪法和法律代表了所有国民的共同利益和秩序. 民主主义法院性质和本质是以人权为基础的
    独立审判机构. 不隶属于任何政治势力和统治集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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