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陈没有什么家产,这为解放后清理四大家族资产所证实。建国后,曾专门在四川的重庆,成都,上海,南京等地严查“四大家族”所属官僚资本,但查出来属于二陈个人的,几乎没有。”(600页 )
陈果夫一生经手公款不计其数,但自诩清清白白,对于他的下属发现有贪污或其它不规行为,只要让他发现,便抓住不放。”(599页见)
陈果夫治疗肺病,因上海费用太高,他不得不于1948年转到医疗费用低的台湾治病,“因医疗费用太高,他手中又没有什么积蓄,,竟无钱卖药。 万般无奈之际,陈果夫只好向台湾交通银行总经理赵棣华写信,向他要应付给的欠他的车马费。”(698页)
“二陈主管的各种经济机构,基本上都属于官方所有,一旦离去,无所带留。”(600页)
当然,民国时期的腐败确有存在,但当时的新闻媒介还是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可以揭露的。官员贪污在当时可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情。
看看宋美龄。据其外甥女孔令仪说,宋美龄一生不问金钱事,宋美龄在台湾也没有任何房地产。惟一拥有的一栋房子在上海,是宋美龄1927年在上海与蒋介石结婚时的陪嫁。这幢房子当时在法租界霞飞路(即如今的南京路)附近,现由祖国大陆方面保存。这是宋美龄生前惟一的房产。孔令仪指出,宋美龄一生不会赚钱、更不管钱,身后仅留下12万美元银行存款,由孔令仪代管,此外别无其它资产
陈伯达所杜撰的“四大家族”的帽子,可以休矣
愿听其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