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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ianfuyinian
    1樓
    周森锋法庭上弄虚作假的证据

    1、弄虚作假:对市人行、襄樊市闽发装潢有限公司各罚款50万元造假。2010年8月14日人行武汉分行在《关于对襄樊中支黄福莲同志2010年7月16日信访件有关事项的答复》第三条:“襄樊市建委对襄樊市中心支行做出了行政处罚,但襄樊市中支向市建委进行了申辩,并与市建委协商后未缴纳罚款,也没有为避免处罚请客送礼。”一个证据显示罚了市人行50万元、罚了闽发公司50万元,另一个证据显示市人行的50万元没有缴纳,哪个真、哪个假?哪么闽发公司被罚的50万元是否缴纳?
    从罚款单据看,首先是市建委违法自制的单据,再是未入财政罚没专户,从单据的存根分析,这样的单据是一本以上,我们想市建委的这个小金库肯定不会按国家“小金库清理文件”去填报。
    周森锋作为党和国家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掩盖事实真相、包庇违法违纪人员,他的所作所为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不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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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ianfuyinian
    2樓
    2、查实不清:市人行8、9号楼的造价,30万元、70万元、292万元,从周森锋负责查处,到现在6年了这个造价问题市建委还是没有搞清。从市建委给我们的证据看,市人行至今没有依法向市建委有关部门上报8、9号楼的工程的真实档案。据房产局提供的证据看,市人行的8、9号楼为新建住宅楼,合计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市建行为此工程向市人行贷款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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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ianfuyinian
    3樓
    3、为何迟迟不依法下达“限期责令市人行对其8、9号楼组织竣工验收”的行政责令呢?周森锋调任后,市建委于2010年10月,终于在给我们的答复中说:“我委已依法责令市人行按法定程序组织竣工验收。”又一年过去了,不知限期了吗?这个“责令”不知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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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flj
    4樓
    周森锋早在公示之前已到任神龙架区长

    周森锋早在湖北省委组织部公示之前,已接到组织部任命通知,于4月14日公示截止日,到神龙架区任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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