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弄虚作假:对市人行、襄樊市闽发装潢有限公司各罚款50万元造假。2010年8月14日人行武汉分行在《关于对襄樊中支黄福莲同志2010年7月16日信访件有关事项的答复》第三条:“襄樊市建委对襄樊市中心支行做出了行政处罚,但襄樊市中支向市建委进行了申辩,并与市建委协商后未缴纳罚款,也没有为避免处罚请客送礼。”一个证据显示罚了市人行50万元、罚了闽发公司50万元,另一个证据显示市人行的50万元没有缴纳,哪个真、哪个假?哪么闽发公司被罚的50万元是否缴纳?
从罚款单据看,首先是市建委违法自制的单据,再是未入财政罚没专户,从单据的存根分析,这样的单据是一本以上,我们想市建委的这个小金库肯定不会按国家“小金库清理文件”去填报。
周森锋作为党和国家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掩盖事实真相、包庇违法违纪人员,他的所作所为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不容的。
周森锋早在湖北省委组织部公示之前,已接到组织部任命通知,于4月14日公示截止日,到神龙架区任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