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們當然就投消費者所好,用化學方法讓產品“變好”。
如果在製造商已講明‘若要滿足各位要求 , 須加入有害成份’的情況下 , 消費者仍同意 , 才可說他們也有責任
如此情況在一個喜歡削價競爭道德下滑的社會中。
「物美價廉」的產生必定伴隨不可告人的潛規則。
製造商如果主動對消費者坦承加入有害成份,那?
知道商譽吧!須知買賣雙方互動多在無聲中進行。
如果不同意本人的說法,還請實例說明上述內容:
「已講明若要滿足各位要求,須加入有害成份。」
世界上哪個商家會如此主動公告?本人也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