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案子走到现在,海外华人有基本共识,那个律师实在不怎么样,但是桑兰是否有过什么难言的遭遇还是留给法律去评说,你也不知道证人扔出来到消息是否就是他要面对法官的,为啥在事情见分晓之前一定要那么肯定地批判呢?而且你的批判并不能改变法律进程。
巴结中共,靠政治关系牟利的人,我历来都很鄙视,我质疑这些人的道德水准,正是如此,我同情桑兰。
桑兰找的律师不好,证人也似乎没有水准,但是,我希望看到桑兰打赢官司,我希望世界能够通过此案,更多地看到中国在人权方面的问题,为国捐躯的运动员,理应得到应得的照顾。
杨阳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所谓逻辑和乱扣帽子的做法,才真是“这番论调也挺‘中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