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排序
分頁:
  • haha
    1樓
    为人当自重。这不是一般意义的恋爱,因为“王教授”已有妻室,这样诱骗女孩和他发生关系,能说是恋爱吗?给钱也不行。money for sex在我们这里(纽约)也是非法。这场乌龙关系中第一罪人是“教授”。第二罪人才是女孩。现代社会就是这样:以罪治罪,罪罪相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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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者
    2樓
    按照现在的法律,犯罪在先的是是教授呀?他告诉女孩他离婚了,这不就是欺骗吗?这叫骗奸。而女孩要钱只是属于损害赔偿,不是也有私了得嘛,而女孩的言行只是属于恐吓,也没有实施,所以女孩不是罪犯,起诉什么,教授找关系了,想害女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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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民
    3樓
    什么教授,如禽兽差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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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智晟
    4樓
    这个北大叫兽是个什么玩意儿?30万在北京连茅房都买不到!且并未拿到30万,还破了人家的贞操,共匪治国真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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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由
    5樓
    这个是北京大学的叫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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