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独裁、专制社会,立法是统治者、官权(这少数人集团)意志的体现、反映。
在中共统治下,立法是中共党官(这少数人统治集团)意志的体现、反映。
“禁摩”显然是汕头市官方意志的反映、体现,不是汕头大众意志的体现、反映。
“禁摩”显然有利于汕头市官方(官员的汽车出行方便、没有了电摩对官员汽车的妨碍),不利于汕头大众(民众出行不便)。
因为独裁统治者、官权的利益与公众的利益是根本敌对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关系:
1.对独裁统治官权有利的,都对公众不利;
反之,凡是对公众有利的,都对独裁统治官权不利。
2.裁统治官权的做主、权力、自由,就没有公众的做主、权利、自由;
反之,有公众的做主、权利、自由,就没有独裁统治官权的做主、权力、自由。
在独裁、专制社会,立法是统治者、官权(这少数人集团)意志的体现、反映。
在中共统治下,立法是中共党官(这少数人统治集团)意志的体现、反映。
“禁摩”显然是汕头市官方意志的反映、体现,不是汕头大众意志的体现、反映。
“禁摩”显然有利于汕头市官方(官员的汽车出行方便、没有了电摩对官员汽车的妨碍),不利于汕头大众(民众出行不便)。
因为独裁统治者、官权的利益与公众的利益是根本敌对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关系:
1.凡是对独裁统治官权有利的,都对公众不利;
反之,凡是对公众有利的,都对独裁统治官权不利。
2.有独裁统治官权的做主、权力、自由,就没有公众的做主、权利、自由;
反之,有公众的做主、权利、自由,就没有独裁统治官权的做主、权力、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