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破门入室、见色起心的强盗在法庭上辩护说,他的“强奸行为”使他没有机会杀死受害人,在“强奸”和“杀人”之间,不是杀人更坏吗?所以,他应该被当庭无罪释放,人们还应该歌颂他“强奸有理”。
听起来很荒唐,可是在这一点上,中共六四镇压的逻辑跟那个强盗是一样的:它说“镇压学生”及时地避免了一场可能会引起的“内乱”。所以,比起“内乱”来,“镇压有理”。
强盗在法庭上反问法官“是强奸好,还是杀人好”,这说明了甚么呢?这只能说明这个强奸犯的流氓无耻。同样在“六四”问题上,中共和其同路人不是检讨杀人该不该认罪的问题,而是质问社会“是镇压好,还是打内战好”。
中共控制了整个国家机器和宣传工具,可以说13亿老百姓就是被中共劫持的人质。只要有这13亿人质在手,中共的“人质理论”总是可以说,如果它不镇压某些人,就有可能出现内乱,国家将陷入灾难。在这样的藉口下,中共随时随地想要镇压谁,都可以镇压谁了,而且永远“镇压有理”。如此强奸民意,还有比这更无赖的大流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