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责任人不应该是他啊,一般这种大案检察院都有专案组。专案组组长才是责任人。
公诉人只是这个小组的发言人。
黑吃黑,你觉得就好?
当然,文强之流烂人,给共产党当了随葬品,活该!但完全不能说不厚、王立军是什么好人。
来俊臣还杀了周兴,说明来是好东西?
文强紧跟政法委迫害民间信仰,不得好死!该!!
不管谁来打,不合法我就不赞成。不公道我就不赞成。不正义我就不赞成。
如果我是总书记,总理,我第一宣布退党,第二平反冤案,赔偿冤民,第三实现立法独立,司法独立,新闻监督,民主代议,还政于民,还权于民!
你要做的是先排除异己,掌控军队,重修宪法,民选政府,移交权利。
这听上去已经很难了,不知现在谁有这个魄力。
不过,这也是空谈了,我泛泛的说说。
至于过渡时期,排除异己(排除反国民反人类的异己),利用国家暴力稳定形势,择机修宪,实现全民选举,那是具体不同阶段的步骤。
在正义得以伸张之下的死和黑社会火并之中的死好象有点区别。
不过,跟你讲这些,你听不懂,你丝毫不承认道义的价值,你肯定是个只认唯物论的。反正是死了,都一球样,是不是?你肯定如是想。
纳粹党国为了老百姓做好事冲锋在前,实在好啊好!是不是?
跟你讲讲司法正义,简直是对......弹琴,唉!
如果你脑中丝毫建立不起现代法治社会追求司法独立,程序公正,证据确凿,罪刑相当的概念,那就去看看老祖宗推崇的“以直报怨”吧。
薄、王借打黑为名,践踏法治,司法滥权,刑讯逼供,流氓执法,以权代法,垄断监督,完全是黑帮流氓化的治世方式,什么为老百姓啊,狗屁不通!它们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捞资本而不择手段向上爬,为了打击异己,为了借机敛财,利用了民意而已。
一次错误的判决,其恶劣影响远超十次犯罪!因为它污染了法治的源头!
再有,劝你不要在这儿冒充什么重庆民意,薄、王是什么东西,不是你靠想像就能胡说八道。
五毛们幸运的是,你们将来被清算的时候,不会被“黑打”。
想想东德共邪垮台后,黑档案曝光,多少人,无面目苟存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