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公对共匪心存希望,借刀杀人?
请问老姜,这是哪里的条文?兄弟粗浅学了一点法律,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条文。
不要说“预谋杀人”,就是故意杀人既遂,起刑点也就是三年有期徒刑。
当然不是为薄谷开脱,这两个猪狗不如的东西即使逃脱了共匪黑帮的家法,也逃不了将来被正义审判的结局。
主要是想劝老姜不要这样信口开河。老姜前几篇文章又揭露了薄谷的一些恶行,但是法律不是老姜的本行,共匪黑暗的权斗又不是老姜这种善良的人能够想象的。
建议老姜还是以事实说话,揭露薄谷的丑闻,如果信口开河,有画蛇添足之嫌。
这可有点离谱了。
中共如想维护统治,这几个恶棍就不能“依法严惩”!
如果要“依法严惩”,随之而来的必然就是邪党的倒台。
何况共邪党也根本无“依法”的起码诚意和可能。
姜记者对薄的揭露是很难得一见的正义之举,但似乎对共邪党体制的噬人本性总是隔靴搔痒,不愿、不能或不敢更进一步,不知何故?
老姜一直鼓吹共匪“政改”,他真的认清共匪了吗?自己不知不觉就成了共匪的打手,不危险吗?
60亿美金的超级大庙,怎么跑呢?
希望如此
像老姜说的那种“反革命”小资温情主义的女人,她还有“资格”当共匪的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