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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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腐败重庆
    1樓
    我家住在重庆市涪陵区公园路宏伟综合楼6-5,拆迁协议是属于欺诈行为,在未征用土地前签房屋协议,尚未安置周转房前先断水断气,野蛮拆迁缺乏法律依据。2008年7月20日,又断了我一家唯一的生活用电。政府抢我的房子,以断绝基本生活条件的卑鄙手段,逼我签协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去找区房管局拆迁工作负责人问起理由,被其工作人员罗易打伤。更意想不到的是施暴者却报警控告我动机不纯。民警对我询问一番后,在取证不当的情况下将我送拘留所拘留10天。我因不服其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述状告贪官公安局长马世文,由于官官相护,没人受理,因为到现在还没有正常的居住,徐志红又是拆迁主要负责人,所以我去找徐区长,徐区长让我交一份材料给他。于是在2010年11月10日,我去找区政府找徐区长上交材料,这时候被公安局长马世文看见了。他说:“你是老上访户,给我抓起来。”我边要往外走边说:“我又没吵没闹,我犯了什么法要抓我?”马世文却蛮不讲理地说:“你要找政府领导,我就要抓你!”随后叫他身边的警察将我反手押警车。在车上两名年轻人用拳头猛打我的头部,痛得我直叫。于是我向他们哀求道:“小兄弟,我们没有私人冤仇,别再打我了!”可是两人不但没有怜悯之心反而将我的手反抓着,接着又一拳接一拳地往我头上打,打得我满脸满头是伤,到了荔枝派出所,他们用两付手铐将我反铐着,并打倒在地上,用脚踩在我的脸上说:“去死吧!”。从上午9点多到中午才给我卸下手铐,然后拘留了我七天才罢休。被拘留于法无据,非法拘禁3个多小时。黑恶毒瘤一日不除,百姓就一日不得安宁。腐败贪官公安局长马世文以权压人欺压人民,这件事明显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非法拘留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用暴力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陷害她人受拘留处罚。由于祸害官员官官相护,在涪陵一手遮天,重庆有这样鱼肉百姓的父母官,就是再创建十个重庆,再怎么高谈“平安重庆”、“和谐社会”,老百姓含冤后仍无处申诉,生活仍寸步难行。作为中国公民,我高呼:“没有腐败,才没有伤害!!!”

       ----控诉人: 王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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