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犯任何罪行,只是贴几张条幅就被判十年八年的重刑!没有任何罪行,仅仅到广场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就被活体摘除器官!这是什么法律?这是什么政权?这样的政权自诩为“中国历史上人权最好的时期”?
不要以为,制止罪恶,呵护良善,是在对别人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