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排序
分頁:
  • 看中国网友
    1樓
    城管上门五次,可以认定商贩有罪吗?
    官员被举报五次,可以认定此人是贪官吗?
    当别人的举动,成为你的罪源,五毛党就被授予了“给人定罪权”。一声口哨,集体动动手指,任志强之类的卧床,就从别墅搬到监狱了。
    薄熙来,你可以服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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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名
    2樓
    自信?还是惊弓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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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3樓
    习猪头用随意增加法律条款和在全国开展所谓的群众路线来维护他的权威,实际上他更想做第二个毛泽东,要把中国拖到文革时期,我们应该看清楚,习猪头上台以来,没有为老百姓解决任何有关民生问题,打贪抓腐都是围绕着他的利益出发,他比薄熙来好不了多少,他比江泽民差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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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4樓
    一个土匪组织自定所谓“法规”,你不尿泡尿照照自己,你有那个资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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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5樓
    无所谓亵渎不亵渎,中共那个所谓的法律原本就是个魔鬼法律,借用西方的法律形式,而以魔鬼附于其上,用以巩固权力、攫取利益、残害百姓、压制民意,根本无法体现公平。中共邪灵附体操控的这么个烂物,还能谈得上“亵渎”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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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6樓
    “转发500次或点击浏览5000次即可判刑”这种无耻的东西,极有可能成为中共手中可操作性极强的栽赃陷害迫害民众的工具。只要想抓谁,中共就可以调集“五毛”充当操盘手进行栽赃操作,甚至可以用“秒杀”的方式让发帖人的帖子瞬间达到“转发500次或点击浏览5000次即可判刑”的标准,想跑都跑不了。所以这是个极其缺德、极其愚蠢、极其阴险、极其诡诈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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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7樓
    按涛哥的点子,转发不到500次、点击浏览不到5000次时赶快删掉,然后再发上来,大不了标题改吧改吧,反复的发,看它奈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提防“五毛”水军的“秒杀”就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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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V者言:
    8樓
    路人甲:兄台可知最近被捕之大V所犯何罪乎?
    路人乙:无他,只因人多,粉多尔.
    路人甲:人多即是罪?怪乎哉?
    路人乙:君不闻99.720法难中亿人蒙难,所谓何故?无非人多而不信邪矣。
    路人甲:名誉搞臭,肉体拘禁,粉丝断绝,此类手段果然似曾相识。
    路人乙:睹89者不言,睹99者不言,终至今日有言而不能言!
    路人甲:禁言者,如禁鸡鸣,雄鸡屠尽,不改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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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9樓
    这可是“两高”在司法界的一大创举呀。“点击、浏览”的行为只不过是看和听,在网上点击和浏览只不过是人们为了满足好奇心或探秘心理而已,并非为了推翻某个政权,也不是为了宣传什么“主义”,怎么惹“两高”不高兴了?人类五官中的眼和耳是天赐给人类的接受外部信息的功能器官,如此一来“两高"竟然敢逆天了。按照“两高”的定义,岂不是凡有眼有耳的人就都有罪了?其实有个一劳永逸的办法“两高”不妨试试,那就是在计划生育政策和执行办法中加一条“剜去两眼、割去双耳”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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