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信那些司法机构的人不受贿赂、不受美女引诱。
所以,司法独立不独立都是给老百姓看的,实际还是原来那样……
在这样的形式下,那个法官敢放个屁说不吗?
所以,司法独立不独立有毛用啊??????????????
退一步说,即使从地方党委、官府的管辖下独立出来,不还是在锤镰帮党中央高层和最高法院的领导、管控、操纵下么?最高法院不还是受党的领导么?不还是没有摆脱锤镰帮的魔爪么?
这就像孙猴在如来手掌上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以为跳出来了,其实还在如来的手掌之中。
再说,司法光独立,而没有实现司法民主,司法权没有掌握在公众手中,那么司法独立后,司法权还是被少数法官、法院的人员所垄断、操控,司法裁决结果仍由法院官方少数人的意志决定,仍然不能实现司法的公平、公正。(下续)
司法独立只是形式,民主司法才是本质。
在民主法治国家,司法独立是由民主司法实现的:
1.不是法官、而是公民审判团拥有司法审判裁决权。
公民审判团由随即选出的一定规模的公民组成。
2.法官没有司法审判裁决权,法官的职责是主持司法程序,维持法庭秩序,保证司法过程的合法、公正。
3.民选法官:国家法院法官,省法院法官,市法院法官。
(下续)
再退一步讲,在中共一党专制不变的情况下,即使司法独立,那么这个独立的审判裁决结果能否执行、实现?没有保障。因为仍然是中共统治当局掌控着军警枪杆子等强制性权力,一切最终还是这伙独裁者、统治者说了算,一切最终还是统治当局的意志决定,当局靠权力命令就是不执行这个独立审判裁决结果,你又如之奈何?
再说媒体、网络等其他公权力也还都在中共当局的管控下,他们可以靠操纵媒体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愚弄公众,掩盖、歪曲事实真相,制造假象、捏造事实、诬陷清白,你只有司法独立有何用?(下续)
so,所以司法独立的前提必须是:
1.军队国家化、非党化、非政治化,军队不能被任何党派、组织、团体、个人所垄断为党卫军、私家军,军队的唯一职责是对外防御,保卫国家、国民,军队不能参与、干预国内(政治等)事务。
2.组党自由,多党竞选,任何党派、组织、团体、个人不能垄断、管控、操纵公权力为私有,搞专制、独裁,为自己个人和团伙的利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