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只要套上‘执法’桂冠,就能‘以权代法、权大于法’的暴力犯罪式的‘执法’是对法律践、亵渎还是在‘护法’?
再,为何大陆‘执法’队伍庞大、政出多门?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还是为了‘挤进公务员’编制?还是此两者反常现实都有?执政党为了政权的‘长治久安’是否应该默许违法犯罪式的血腥暴力的所谓‘执法’?!这样的《维稳》惯性思维,是谁在制造社会动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