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更表示繁體字一點罪過都沒有,
沒必要強求臺港澳一定要跟著用簡
而且當初很大一部份的簡化就是忽悠殘虐的產物
文中說得很清楚, 許多都是無效省筆
不然就是硬要把橫直改斜叉, 完全是流氓大字報思維
當然, 很多事不以簡不簡為優劣
文字會變, 很多東西也是本來就在變的
必需說的是:
部份文字雖是新創的省法,
但其實是簡得很好的, 這種也有
還有許多字也許不登大雅, 也早就行之有年, 無需爭議;
基本上以舊簡字或日簡字為代表,
還有許多本來就已不用更醜雜的字體(如喫/吃)
這些簡字有些本就已入正,
而多數也有其文化基礎, 自是當留, 該用
不必一竿打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