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既然抛弃你就是因为人家觉得你是“绝对配不上”人家的。人家是绝对有权把你个难缠垃圾扔掉的,而晚仍不如早仍。事实证明了人家是对的!你身为念过书的知识分子,居然如此下贱犯贱,死乞白赖地要跟人家,人家《坚决地拒绝》你,你就犯贱下贱地跳楼,你连自己最基本的自身自尊都没有,人家凭什么要你这么堆垃圾呢?人家凭什么要吃这个亏? 人家情愿独身也不愿意做这种吃大亏的买卖,这有什么错?! 以死纠缠人家,有用吗?!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