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什么是「政体」和「政权」的正当性、合法性?
当一个地区的民众对他们政府的政体、宪法和主政者有决定权、选择权的时候,这个政体和政权才是属于人民的,才是具有正当性、合法性。这也是共和(民主法治)的基本精神和原则。
由政体、「宪法」的性质以及宪法法治是否落实,可以判断政权是否有正当性、合法性。一个共和性质的政体,是一个政权正当性、合法性的基本依据。而且政权能否相对清明,大半要看政体和政权是否有这种正当性,也就是人民有权。
当一个「政体」具有共和(民主法治)的基础时,「政权」是可以和平转移的。 「政权」转移不等于「政体」改变,也不等于国家被推翻,就像中华民国的国民党和民进党、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之间的政权交接,国家依然不变。但要修宪和改国号也可以,像中华民国台湾需要立法院3/4立法委员出席,其中3/4的立委同意,再经由公民投票,有过半公民投票同意。即「改朝换代」依然可以依法和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