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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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1樓
    其實不少公司都真的有此規定, 如臺灣的7-11超商(另幾家應也是, 只是我不了解所以不說), 就有遇劫不直接抵抗的規定, 而且附帶說明就是"命比錢重要"(當然, 除了人命的公義, 企業體也可能會因為人命而直接賠付各式成本, 單店補充人事壓力, 或更無形難估的輿論影響), 但若說開除? 則是太過, 歪向另一邊了, 是冷漠且強硬不知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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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2樓
    抓窃贼有关的意外、甚至死亡,无论公私,保护好自己,报警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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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3樓
    我也觉得开除太过分了,你是保护员工还是害员工?员工毕竟是抓贼,是保护你们公司的财产啊。什么把员工的生命看得第一位?真这样的话不会开除员工,只是警告就好了嘛。别太政治正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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