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標就是公職人員、黨職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法,但問題怕是立法者本身就是貪腐的源頭。治本的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民主就是要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國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還權於民。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