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国家的法律是保护人民
官主国家(如中共国)的司法是官方掌握判决权;民主国家的司法是国民掌握判决权(由随机选出的一定数量规模的公民组成的公民审判团代为具体行使)。
是为“官主(官治、私治、独裁、专制)”与“民主(民治、法治、公治、众治) ”的区别之一。